農村土地承包法2021
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08-05
2021年最新土地法?
《2021年土地政策新規定》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定,不屬于農村集體耕地的灘涂、行洪區、湖垸、河道等已經圍墾、種植作物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還林補貼的土地,不能獲得補貼;
3、經縣級人民政府認定,長年拋荒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4、經縣級人民認定,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5、作為畜牧養殖場占用的耕地不能獲得補貼;
6、成片良田轉為設施農業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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