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
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如下:
1、有適格的自訴人;
2、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3、屬于自訴案件范圍;
4、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jù)。
5、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自訴案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自訴案的立案程序如下:
1、自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和相關證據(jù);
2、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通知被告人,組織庭前會議;
4、開庭審理案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范圍】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有哪些
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的是那些被害人需要親自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案件。
* 第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類案件需要有確鑿的證據(jù)支持,且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
* 第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這類案件中,被害人需要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犯罪事實,并且在向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報案后,相關部門未采取行動。
法律依據(jù)在于《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此條款明確了自訴案件的范圍,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簡而言之,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主要分為三類: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這些案件的設立是為了保護被害人的權益,確保那些輕微的、但對被害人權益構成威脅的犯罪行為得到相應的法律追究。
總體上,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旨在維護被害人的權益,確保輕微但對個人權益造成影響的犯罪行為能夠得到及時的法律處理。通過明確的立案條件,法律能夠更有效地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chǎn)權益,維護社會公正和正義。
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條件應有哪些
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首先,需要有適格的自訴人。這意味著在法律規(guī)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nèi),被害人,即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自訴人應當是案件中的直接受害者,而非間接或無關的第三人。
其次,自訴人需要提供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在起訴時,自訴人必須明確指出控訴的對象,即被告人是誰。如果無法提供明確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無法找到,那么自訴案件便無法成立。同時,自訴人必須提出具體的訴訟請求,明確指控被告人的罪行和尋求的司法判決。
最后,自訴案件需要屬于刑事訴訟法第210條規(guī)定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范圍。這意味著案件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告訴才處理的條件,例如,案件中的罪行需要是法律明確規(guī)定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例如侮辱、誹謗、虐待等案件。
以上三點是刑事自訴案件立案的基本條件。自訴人需要確保在提起自訴時滿足這些條件,以確保案件能夠順利立案并得到法律的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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