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攜帶保險給理賠嗎
乙肝攜帶者出險,保險公司是否能理賠需要以保險合同為準。如果保險合同中規定乙肝攜帶者免賠,則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如果保險合同中沒有規定乙肝攜帶者免賠,保險公司應當給予賠償。
由于每家保險公司的規定不同,保險產品不同,乙肝患者應當仔細查看保險合同。乙肝患者也可以攜帶保險合同前往保險公司咨詢具體事項。乙肝攜帶者分為兩種,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于肝功能正常、病毒DNA陰性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可以不用治療,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定期檢查就可以了,不一定會導致肝硬化或肝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給付肝功能正常、病毒DNA陰性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一定的保險金。
對于肝功能異常、病毒DNA陽性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需要積極配合治療,如果治療不及時可能會導致肝硬化或肝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給付肝功能異常、病毒DNA陽性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保險金。
乙肝患者應當確定病毒DNA的性質,再結合保險合同確定保險公司是否會理賠。
小編歸納,通過以上關于乙肝攜帶保險給理賠嗎內容介紹后,相信大家會對乙肝攜帶保險給理賠嗎有個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辭退乙肝病毒攜帶者將怎樣懲罰
企業辭退乙肝病毒攜帶者將怎樣懲罰 兩種情況:
1、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時,辭退乙肝病毒攜帶者企業將不受懲罰,但辭退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賠償。
2、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關規定:
《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根據《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受到就業歧視時可以對有關單位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提起訴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28號令)第六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以上規定,用人單位要求非規定工作崗位人員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勞動者可以向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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