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事故賠償協商技巧
法律分析:1、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有任何責備。但不要移動或者觸碰倒地不起的傷者;
2、現場拍攝照片。同一張照片中包含傷者位置+車輛位置+分道線標志參照。如無條件取全景可分2張拍攝。傷者位置和分道線標志,車輛位置和分道線標志;
3、如傷者無法移動切記車輛保持原狀,撥打110,在警察來之前不用與對方討論事故責任;
4、等待的時間內繼續口頭照顧傷者(傷情危重的只能同時撥打120急救);
5、警察來了也不用和對方爭辯責任,只做2件事,說明情況(無需闡述個人認為的事故責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一般有哪些途徑?
事故雙方當事人都愿意協商賠償,盡快了結事故糾紛。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立即履行協議,最好達成文字協議。雙方愿意協商賠償,需要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可請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機構參與調解。由調解人介紹相關情況,并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車號等情況。由雙方當事人陳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張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損害結果以及雙方責任向雙方質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并結合實際情況,闡明案件基本事實,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基本事實是否有爭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提出異議,應當認真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雙方當事人責任承擔以及賠償費用的負擔和履行期限,結合案件實際,提出調解協商意見。按規定收調解協商費。制作《協商調解協議書》,事故雙方在協議書的調解欄內,寫明賠償項目、金額和給付方式等內容,雙方當事人和調解員在調解書上分別簽名,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一份,一份存擋備查。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怎么協商賠償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怎么協商賠償一、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怎么協商賠償
1、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協商賠償內容有:
(1)先由交強險賠償后,不足部分,由商業險賠償;
(2)仍不足,按責任比例賠償。沒有保險,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要賠償哪些項目
1、醫療費要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要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要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 交通費要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 住院伙食補助費要參照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 營養費要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8、 殘疾輔助器具費要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9、 喪葬費要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 被扶養人生活費要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要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1、 死亡賠償金要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2、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3、精神損害賠償金要傷殘的情況酌定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怎么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協商解決的方式,具體如下:
1、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調解方式是由保險公司在主持,如沒有異議,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
3、雙方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進行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可以根據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依法向法院起訴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2、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準,具體如下: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推薦:
七級傷殘賠償(2024年七級工傷賠償標準)
死人怎么賠償(撞死人怎么算賠償)
臨時雇傭賠償(臨時雇傭致死的賠償標準)
燙傷怎么賠償(燙傷賠償最低標準)
雇主過失賠償(過失性辭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