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給相應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證明書。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為了避免用工風險,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時要求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這樣,勞動者才能獲得和新單位簽約的機會。
除了用人單位拒絕開具離職證明外,根據2019年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主動辭職,出現以下4種情況,可依法向公司索要賠償金。
一、公司未提供合同中的福利待遇
勞動者入職公司會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份勞動合同中會明確標注公司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勞動者離職時,如果發現公司沒有按照簽訂合同中的條款提供福利待遇,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補齊社保,并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隨意調崗降工資
勞動者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往往會標明勞動者入職崗位(若未標明,則依據公司發展需要調動勞動者崗位)。實際工作過程中,如果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隨意調離崗位,且調離崗位工資低于原崗位工資。出現這種情況,勞動者可以先行合理申訴,若申訴后公司不予理會,勞動者選擇離職并向公司索賠。
三、公司沒有按時發放全額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勞動者因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全額工資辭職時,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向公司提出經濟補償,公司不予理會,勞動者可以依法起訴公司獲得工資及補償金。
四、公司規章制度不合法
高額遲到罰金、強制性捐款等不合理的公司規章制度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些規章制度本身就存在違法情況。勞動者因公司規章制度不合法離職,可以依法要求公司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法定理由或者約定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
離職證明開完還能給賠償金嗎?
可以的
離職證明是流程,主要為了向下家雇主證明你沒有跟其他公司有未履行完的勞動義務。
至于賠償金是上家雇主跟你在權利義務發生糾紛時產生的法律裁定,跟你的離職流程沒有關系。
簽了離職證明還能拿到賠償金嗎
最近公司效益不好老板讓我簽了離職證明讓我走人,我還能拿到賠償金嗎?老板的意思是不會給的,申請勞動仲裁我要準備些什么?去哪里申請,我住鄞州區,公司在海曙區有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員工沒有違反公司規定時辭退員工不是應該給員工補償金嗎?做一年拿一個月半年以上算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錢,簽了離職證明后這個錢還可以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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