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條出具后超過三年的,不一定喪失勝訴權,如果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計算。如果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依據(jù)對方出具的欠條,去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打的是“欠條”還是“借條”。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后的20年內(nèi)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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