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辭退員工可以辦理下崗嗎
在現代勞動法律框架內,"下崗"一詞已不常見。
若企業違規裁員,員工有權獲得相關補償。
違規裁員指違反法律規定與程序結束雇傭關系。
此時,員工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訴,請求企業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即為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經濟補償會根據員工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以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為標準。
工作超過六個月但不足整年的時間,將視作一個完整年度;
不滿六個月則視為半年。
需明確指出,在企業違規裁員的情況下,員工應依法維權,而非選擇所謂的"下崗"。
關于《勞動法》中企業下崗職工安排
我母親單位打算裁員,這已經是今年第三次了吧。目前因為十一周年慶快到了。企業不敢在槍口上裁員。我母親現在在家待崗,每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消費水平。我想請教高手一些問題:1、企業職工正常下崗手續是什么?2、下崗職工所獲得賠償金如何計算?(我母親合同工齡大概在18年左右)3、如果企業對于下崗職工的安排未以勞動法為基礎,那如果起訴或者解決?現在沒有下崗的說法。應該繳企業解聘或者自己辭職。
企業解聘有2種情況,一種是合同到期不繼續錄用解聘;一種是合同未到期解聘。
像你母親18年工齡,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解除合同,應該算合同未到期解聘。這種情況屬于企業違約。要支付雙倍的補償。
補償計算如下:
按照工作年限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每年1個月的工資補償;最高位24個月。如果2013年接觸最多補償5.5個月的工資;雙倍的話就是11個月工資。
但你母親屬于企業裁員性質,可以由職工集體與企業協商補償方案,應該說協商的結果應該高于勞動法的補償標準。
另外,如果母親因為裁員失去工作,還可以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手續;領取最多24個月的失業金。
如果企業的補償低于勞動法的補償;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企業按照勞動法補償。
下崗工人有什么補償
下崗工人有什么補償,具體如下: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而實際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賠償
公司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是按雙倍的經濟補償標準來算的,而經濟補償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下崗工人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要求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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