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店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小飯店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與老板協商:首先可以嘗試與老板協商,說明自己的情況,請求老板支付工資。
2、投訴舉報:如果老板仍然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尋求幫助。
3、起訴:如果老板仍然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板支付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用人單位應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和用工資格;
2、勞動者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勞動者應當符合用人單位所需求的從業資格;
4、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愿達成協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詐、脅迫等違法行為。
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包括: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
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4、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就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方面的事項建立起共同的勞動關系,并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予以明確,以確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護和實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沒簽合同辭職不給工資怎么辦
首先要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的具體數額這兩個基本事實。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工資單或工資銀行轉賬記錄、同事的證言、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用以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的工資數額。
收集了充足的證據后可以先和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到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滿一個月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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