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算的呢?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月平均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月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具體計算方法: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
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1、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該基數應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依據,按對應月份的應得工資計算,不包括年終獎等一次性偶然獎勵和補貼。如果無法核實工資標準,也可以按雙方認可的實發工資數額作為依據。 2、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 書面勞動合同 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勞動合同期滿 繼續用工但 未續簽勞動合同 的,起算時間為繼續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訂立而拒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必須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3雙倍工資差額如何計算的回答是雙倍工資只能是差額。鑒于雙倍工資的性質,是比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金,決定了在用人單位已經支付日常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能向用人單位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即雙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4、雙倍工資的追索時效。 申請勞動仲裁 的時效為一年,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雙倍工資”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相關推薦:
賭博行政拘留要交錢嗎(賭博行政拘留要交錢嗎)
勞動仲裁能否提起反訴(勞動仲裁至法院的反訴請求)
行政處罰罰款如何執行(行政罰款的執行方式)
訂金如何賠償(買房子訂金如何退款)
我國如何辦理工傷鑒定(工傷鑒定應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