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的購置稅是多少?
摩托車的購置稅為10%。車輛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其計稅價值是車主購買車輛的計稅依據。應稅價值是指所有人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款以外的費用,但不含增值稅。通常,市場上銷售的車輛發票都包含增值稅,因此,在計算購置稅時,需先扣除17%的增值稅。
車輛購置稅是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贈與、獎勵或其他方式取得和使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廣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和農用運輸車等。
摩托車排氣量未超過一百五十毫升不需要征收購置稅,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例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萬元的摩托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后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1.17×0.1=999.9元)?!吨腥A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規定: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規定:第十五條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或者銷售企業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百分之十。第十七條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第十八條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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