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二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三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如何理解非吸立案
非法集資行為應由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主犯在犯罪集團中起主要作用,或在共同犯罪中主導犯罪活動,從犯則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應受到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員工知情并參與非法集資從中獲利,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刑法》規定,主犯應承擔集團犯罪的全部責任,從犯則應從輕處罰。非法集資的量刑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對象30人以上,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屬于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達到100萬元或對象100人,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將被視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需承擔更重的刑事責任。非法集資行為嚴重者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以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非吸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吸案立案標準是:個人吸收存款達到20萬的、非法吸收存款30戶以上的、造成直接損失10萬以上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對于達到上述違法犯罪事實和后果的,就是需要追究有關刑事責任的。
一、非吸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本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是:
(1)侵犯的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公眾存款;后者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任何財物。
(2)客觀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騙方法吸收公眾存款,還包括利用強迫、利誘等其他方法吸收公眾存款;后者只表現為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獲得財物。
(3)主觀方面不同。前者無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會造成擾亂金融秩序的危害結果,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有的金融機構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利率提高而吸收了大量公眾存款,由于利率不是該金融機構故意抬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不屬于其故意實施,因此不構成本罪。
(4)主體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單位構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判決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標準2023
2023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標準如下:
1、個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萬元以上、單位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單位150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單位50萬元以上的;
4、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集資詐騙犯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都是屬于經濟犯罪,要依據犯罪情節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量刑是10年。集資詐騙罪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相比較而言,集資詐騙量刑是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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