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延遲10天交算合同違約嗎
房租延遲10天交算合同違約。
推遲交付房租履行合同的行為構成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支付違約金,同時雙方可以根據違約情形判斷實際損失,造成的損害比較大時違約金可以予以增加。
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里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下: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范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包括非財產損失,即精神損害。
3、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4、其他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怎么要拖欠的房租
如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與其協商處理,可以向此承租人索要租金。如雙方協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請居委會等組織出面調解,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欠房屋租金想要追回,可以與對方協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承租人無正當理由延遲繳付或拒絕繳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如果承租人未繳付房租累計達6個月,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果承租人還是拒絕不予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繳納應繳納的租金。
房屋租賃需要交納下列稅費:
1.增值稅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 5%)×1.5%,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 5%)×5%
2.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 5%)×1.5%,征收率為5%。
3.房產稅。個人出租房屋,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4.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第七百二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租晚交幾天就是違約嗎
房租晚交幾天就是違約嗎
房租拖欠就屬于違約。首先房租拖欠超過規定限期就屬于違約,出租人是違約在先。
房東在租房合同未到期要求提前解約應及時通知出租人,如果因為第三方介入導致租客提前退房的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付租金。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關于拖欠租金所產生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數額,這是出租人依法或者依約享有的合法權益。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況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討拖欠租金的情況下向承租人追究違約責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討拖欠租金的同時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在實際生活中,造成租客拖欠房租的原因有多種,房東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1、對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難,一時無力支付房租的情況,房東應根據所欠房租的數額,在保證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體原因,盡量照顧租客的實際困難,協助租客制定并落實還欠計劃,允許租客將積欠的房租分期返還。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確實過高,而致使租客無法按時交納的,可經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認定,合理調整租金,按調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
3、在租賃期限內租客意外死亡,承擔人所欠交的房租可從其遺產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遺產已被繼承,則應由繼承人按繼承遺產份額的比例分擔所欠租金。若遺產不足以償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應予以注銷。
4、對租客無正當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卻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房東可通過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違約責任。對租客不按合同的約定交納房屋租金的,房東根據以上不同情況,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自動協商,請求有關組織調解,申請有關機構仲裁和申請法院依法審理等幾種具體途徑解決。當出現租客拖欠房租的情況時,房東可以首先根據實際情況,與租客進行協商,以求得雙方當事人的共識和諒解。房東與租客經協商來取得一致意見時,房東可以邀請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幫助敦促租客按合同約定履行交納租金的義務。如仍不能解決問題時,房東可以根據租賃合同中的有關約定條款,申請房地產仲裁機構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無法解決租客欠租問題的情況下,房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定租客應交納的房租,交追究租客的違約責任。人民法院的審理結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決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違約金賠償標準
房屋租賃違約金賠償標準租房違約金賠償標準:
1、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2、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壹仟,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壹萬,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3、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4、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壹仟伍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壹仟伍佰以內的。
支付違約金的條件:
1、合同違約是指不履行、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點,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文化知識局限、對主要條款重視不夠,合同執法偏寬客觀上縱容了違約行為的發生。
合同的違約有損于合同的嚴肅性,不利于保證交易安全。支付違約金的條件一般為一方當事人或者是雙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
2、違約方雖有違約事實,但其對違約沒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則不承擔違約責任,過錯責任雖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約方舉證的困難,增加了法院認定事實的難度,適用它有很大的隨意性,因違約發生的糾紛。
違約方違約過錯程度很難有一個準確的量化標準按過錯大小的劃分實際上為審判人員主觀確定帶來較大的隨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關系對過錯責任認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隨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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