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存在哪些風險
法律主觀: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以下風險:
1、房屋產權是否明確。
2、房屋質量是否過關。
3、該房是否具備正當交易的條件。
4、注意稅費方面的規定及是否存在風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二手房交易風險有哪些
摘要:買二手房可以讓購房者省去裝修的時間、等待交房的時間、等待辦理房產證的時間,但二手房由于交易周期長、房產權屬瑕疵、涉及大額資金交付等情況,在交易的時候伴有風險。那么二手房交易風險有哪些?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產權風險1、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另外,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出售這類共有房產,需要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2、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
3、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并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4、購房者應先到房管部門查詢該房屋有無查封、抵押信息,及查封、抵押的情況,了解解封或消除抵押的條件,再決定是否購買該房屋。
物業交割風險辦理房屋交接時,購房者應要求出售方將物業、水電等費用結清,如不核實清楚,買方將可能為出售方的各項欠費買單,因此必須控制物業交割風險。
1、簽約時要約定出售方留存一筆物業交割保證金,該筆款在當初簽約時可放在房產中介指定的賬戶中,款清交房后發現有欠費,則欠費部分從保證金中抵扣,如無欠費則如數劃給出售方。
2、簽約時,出售方應該攜帶物業費、供暖費、水、電、燃氣等繳費票據。如果無法提供票據,購房人可以現場向物業、電力、自來水等公司致電核實,或約定時間到上述單位實地查詢。
3、確認各項費用無誤后,買賣雙方應該在合同約定的時間一起到房屋辦理交接手續,驗收無誤后,買賣雙方簽署《房屋具結書》。
房屋貸款風險二手房買賣中大多數買方都需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實踐中常發生的糾紛是,為了達到居間合同的目的,很多中介公司承諾的可按房屋合同價的幾成辦理貸款等。一旦辦理不成,造成的損失很難彌補。事實上,銀行對購買二手住房的貸款審核比較嚴格,而且還會涉及對所交易的房產進行嚴格的評估作價以及相應的貸款政策等,所以,買方最好應在確認貸款銀行可以貸款的情況下再行購買。
房屋本身質量風險對于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還需要專業的人士幫忙把關。
規避方法:找一些專業的朋友協助一起去幫忙看看,而且是能夠晚上、白天、雨后都去看看。再有就是可以在小區里,同小區里的人多聊聊,了解一下那棟樓那戶有沒有特殊的情況,比如兇宅等。盡量選擇大品牌中介肯定是沒錯的,至少能有個保障,畢竟比較起來而言,那點中介費還是算不了什么的。
一房多賣風險有的賣房人看到房價漲得過快,或有人愿意以更高價格買該房子,此時賣房人可能會毀約,怎么辦?
1、如雙方簽訂的購房意向書只約定定金,這種情況按《合同法》的定金法則處理,即收受定金一方毀約的,要雙倍返還定金給守約方。特別提醒:只有約定“定金”時適用雙倍返還定金法則,“訂金”、“誠意金”均不適用雙倍返還法則,只能全額返還。
2、如雙方簽訂的購房意向書具備房屋買賣的主要條款:如有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價、支付方式、交付時間、違約責任等約定,買房人也按約定支付部分或全額購房款,如出現賣房人毀約的情形,違約方的違約成本將很高。
房屋在租風險如果購房者選擇的房屋仍在租期內,根據《合同法》買賣不破除租賃原則(在租賃合同中,出租房屋的轉讓不應影響租賃關系的效力),原承租人依據租賃合同約定,可以繼續承租使用該房屋,直至租賃合同到期為止。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買房人應要求賣房人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交付房屋,否則構成違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資金風險資金安全主要體現在業主拿到定金或首付款后玩消失。目前,大部分城市買二手房時一定要資金監管。交易雙方放棄資金監管,堅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賣人無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購買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亦無法追回已經支付的房款等。
還有資金風險常見的有,“訂金”稀里糊涂被轉為“定金”,支付給賣方的定金數額過大而產生資金風險,首付款支付與監管等資金安全風險。
稅費不清風險買房人先了解該房屋產權證辦理在賣房人名下的時間以及房屋性質、年限等,以確定需繳納哪些稅費。也可在合同約定購房款已包含本次房屋出售所需的所有稅費,買房人將不需再承擔任何費用。
無法落戶風險購房者應該在合同中約定賣房人遷出戶口作為支付尾款的前提條件,一旦戶口未遷出,則尾款轉為違約金。同時,還可以約定若賣房人不遷出戶口并超過一定期限的,則買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房人需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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