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擔任工程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需要建造師證書。建造師證書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其中,大、中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師兼任。除此之外,有結構復雜或是特大工程的一般是要求高級工程師。
法律依據:《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項目經理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項目經理,必須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組織培訓、考核和注冊,獲得《全國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第十三條 項目經理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發給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本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對業主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術按規定做到保密。
2、應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規、規范,搜集、認真分析設計基礎資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設計標準,做好所承擔項目的方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解決工程設計中的相關技術問題。參與重大工程技術問題的決策。
3、根據公司的質量管理方針,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管理體系標準。
4、項目負責是公司在該工程項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代表公司接受業主的管理和指令,參與與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工作。
5、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執行業主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指令。在該項目中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檢驗、結算與支付等方面工作。
6、主持制定本項目各階段的設計工作、質量計劃及總體計劃和年、季、月設計進度計劃。
7、深入施工現場,處理矛盾,解決問題。加強與業主、方案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協作與溝通,不斷完善經濟制度,搞好經濟效益,主持項目盈虧分析。
8、監督各專業設計進度與設計質量,保證設計團隊的人員問題。
9、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各文件、資料、數據等信息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清算。
10、完成業主和本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擴展資料:
建筑設計的一般規定:
1、裝配整體式建筑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各類建筑設計標準規范的要求及相關防火、防水、節能、隔聲、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適用、經濟、美觀的設計原則。同時應符合建筑工業化及綠色建筑的要求。
2、裝配整體式建筑設計應做到基本單元、連接構造、構件、配件及設備管線的標準化與系列化,采用少規格、多組合的原則,組合多樣化的建筑形式。
3、裝配整體式建筑設計所選用的各類預制構配件的規格與類型、室內裝修系統與設備管線系統等,應符合建造標準和建造功能的需求,并適應建筑主要功能空間的靈活可變性。
4、對有抗震設計要求的裝配整體式建筑,其建筑的體型、平面布置及構造應符合抗震設計的原則。
5、裝配整體式建筑宜采用土建與裝修、設備一體化設計。同時將室內裝修與設備安裝的施工組織計劃于主體結構施工計劃有效結合,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施工,以縮短施工周期。
6、裝配整體式建筑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完整,預制構件的加工圖紙應全面準確反映預制構件的規格、類型、加工尺寸、連接形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 建筑設計
項目負責人需要什么證如下:
1、安全員B證
安全B證是招投標的必要條件,與一二級建造師配套使用。缺其一均不能擔任項目經理。所以在項目上的項目經理是必須要有安全B證的。目前有省市規定要求建造師證配套安全B證才能參與招投標,與前面是不相沖突的。
2、二級建造師證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是經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后取得的職業證書。從業者經注冊后取得相應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可擔任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3、一級建造師證
一級建造師證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
項目經理基本素質:
1、項目經理應對承接的項目所涉及的專業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2、項目經理要有一定的財務知識。
3、項目經理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民法)。
4、項目經理應對按合同完成項目建設有必勝信心,并在實際工作中做到言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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