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被搶注商標怎么辦?
一、域名被 搶注商標 怎么辦? 域名被搶注商標是可以提起侵權之訴維護權利的。 域名搶注:所謂搶注,簡單地劃分,有兩種意義上的搶注: 1.一個從未被注冊過的域名的搶注這種情況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冊者預見到該域名潛在的價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該域名注冊下來。此范圍內包含一些對知名品牌,知名團體或個人的名稱、 知識產權 等。 2.對一個曾經被注冊過的域名的搶注一個被注冊過的域名,如果未能夠在有效期結束前及時續費,則會在一段時間后被刪除。在被刪除后的第一時間內,搶先注冊到該域名的行為,視作另一種搶注。 商標侵權 (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標 侵權行為 ,是指:行為人未經 商標權 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 注冊商標 相同或近似的 商標 ,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承擔責任 承擔賠償的責任行為是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 刑法 》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域名作為一種字符型標識,包含一定的語詞意義,已經成為企業的重要商業標識,承載企業商譽,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域名相當于一個家庭的門牌號碼,別人通過這個號碼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你。新浪微博將其英文域名改為“weibo.com”,成為了微博的“唯一代言人”。現實生活中,企業普遍追求“商業標識一體化”,將域名、商標、商號等標識一同進行廣告宣傳,向消費者展示企業形象,域名被譽為“企業的網上商標”。 惡意搶注包括對域名的搶注和對商標的搶注。美國《反域名搶注消費者保護法》認為,域名搶注是指個人或公司將其他公司企業的商標、名稱或名人的姓名及這些標記的相關變形惡意注冊為域名,并通過惡意使用以從中牟利或達到其他不正當目的的行為。現實生活中,搶注域名的現象較為多見,但也不乏 商標搶注 現象,即在后注冊的商標權人將他人持有的知名域名注冊為商標,通過搭便車達到擴大自己影響力的目的。 各國立法均普遍禁止此種人為、有意造成的域名和商標權利沖突現象。如2005年,某體育品牌注冊中文域名,涉嫌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起訴,后法院經審理判決停止使用并撤銷該域名,由德爾惠鞋業有限公司使用該域名。 綜上所述,如今的時代已經不像過去都是以實體的方式來對外形成一種大家都知曉的商標,現在很多商家都會用自己的商標來設定域名以便大家在互聯網上的宣傳,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域名如果被惡意搶注了之后也是一種很嚴重的侵權行為,此時可以起訴解決。
企業名稱被搶注商標該怎么辦?
企業名稱被 搶注商標 該怎么辦? 1、對尚未獲準注冊的 商標 ,可以提出異議。 《 商標法 》第九條第一款:“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 商標注冊 證,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 注冊商標 無效。 《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 馳名商標 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 。 怎么認定 商標搶注 行為呢? 惡意搶注是指以獲利等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 商標搶注行為認定要考慮主客觀兩方面的構成要件。 在主觀層面如何認定搶注行為? 一般認為,如果商標注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曾經進行過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活動或者其他與該商標有聯系的商業往來,可以認定商標注冊人主觀上為“明知”;如果真正權利人的商標具有較強的顯著性,并且或者在相關區域、相關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標注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處于同一或鄰近地域,并且或者為同行業經營者,在上述情形下,可以推定商標注冊人主觀上為“應知”。 注冊了公司商號還需要注冊商標嗎? 很多企業簡單的認為只要在工商局注冊了公司那么企業商號就可以隨意使用,其實這完全錯了, 公司名稱 和商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為一談。公司是在當地工商局注冊的,只要在當地不相同就可以申請 公司注冊 ,但是商標是作為企業品牌的建設和保護在國家商標局注冊申請的。 目前,許多企業在進行經營注冊是經常會發現自己的名稱已經被搶注了,對于這種情況,我們不僅可以向工商機關提出異議還可申請宣告無效。當然,不管是誰在生活、經營活動時應該尊重他人的 專利權 ,不隨意搶注他人名稱、不抄襲不剽竊,尊重他人的權益也是對自己權益的保障。
發生公司名稱搶注商標后該怎么辦?
一、發生 公司名稱 搶注商標 后該怎么辦? (一)在公司名稱原有基礎做簡單修改 有個客戶,企業名稱里帶有“海源”,為海源商貿有限公司。但經查詢,“海源”已經有他人注冊近似 商標 ,通過率極低。于是建議修改商標名稱,并且告知客戶,公司名稱與商標名稱不同,是完全允許的。客戶接受建議,注冊了“海源風范”商標,并且順利下證。這是最直接、最簡單的辦法。 (二)公司名稱已經做為商標使用多年,而被他人搶注,可以通過“商標異議”、“商標宣告無效”等途徑拿回來。 《 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 商標注冊 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該法條既涉及對除 商標權 之外的諸如商號權、 著作權 、 外觀設計專利 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其他在先權利的保護問題,也涉及對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保護問題。 本條的關鍵部分是“不正當手段”和“有一定影響”,其中“不正當手段”通常是指有書面的 勞動關系 、 代理 關系、經銷關系等。根據以往經驗,對于搶注人,往往會找個看不出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去搶注,所以通常很難證明“不正當手段”。 “有一定影響”,這個證明程度是要求非常高的,絕不僅僅是公司名稱在先,一年銷售幾萬、幾十萬的營業額就可以達到的。很多行業,年銷售額幾百萬、幾千萬,可能也達不到“有一定影響”的標準。所以對于這條,是好看不適用。深層次來看,商標局主要是保護注冊在先,鼓勵大家樹立商標品牌意識,早點 注冊商標 ,這才是國家的價值取向。特殊情況下也支持商標異議、商標無效宣告成立。 所以,關于此種方法僅適用于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名稱,并不是所有的公司名稱被他人注冊的都能取回來。按照商標局的數據,只有約20%的取回成功。 二、公司名稱一直在做為商標使用,是否繼續享有善意使用權。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這條出臺后,有一部分人解讀,認為公司名稱一直為做商標在使用的,有繼續使用的權利。其實這是不對的。這里也用了“有一定影響”的條件,而有一定影響通常要求是很嚴格的。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也是要被停止使用的。 因此,公司名稱如果也是你的商標名稱,一定要及早注冊。即使你的商標名稱是其它的,也建議將公司名稱注冊下來,以免到時候被第三方注冊了,導致混淆。 在 知識產權 如此被重視的今天,大家一定要及早進行商標注冊,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需要注意的是 注冊后的商標是具有使用期限的,到了使用期限可以續費繼續進行使用,否則他人也可以進行申請使用。有任何疑問都可以在網站上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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