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詢問證人筆錄詢問地點
公安詢問證人筆錄 詢問地點:××廠會議室時間1988年12月9日自11時58分開始至13時30分結束 詢問人:××市公安局××區分局劉××證人:袁×,男,現年××歲,×族,成分學生,文化程度高中,職業××市××中學××班學生,住址××市××區××村××號,證人與被告人關系:同學、鄰居。 問:我們是公安局的。今天找你來,主要是證實一下有關何××殺人的情況,希望你按照 刑事訴訟法 規定,如實地提供證言,不得偽證或者隱匿罪證,否則是要 負法律責任 的。 答:是的,我一定如實地說。 問:你現在就實事求是地講何××的犯罪活動。 答:今年11月14日中午,我同何××在我們家樓上扶著欄桿耍時,何提了:“11·27的時候我們到××山去耍,把周×的***借去玩,看到哪個地方去弄(偷)點錢。”我說:“現在‘燙得很’(公安局管得嚴的意思),不好搞。”11月18日中午他對我說:“我們今天晚上去偷××廠的二宿舍(女工宿舍),你吃了晚飯后在茶園等我。”我說:“二宿舍沒有什么偷的。”他又說:“去闖一回。”當天晚上我吃過晚飯就在茶園等他,大約7點過一點,我們就在茶園相遇了。于是,他就叫我走,走到廠大門口鐵欄處站著,他說:“我到二宿舍去闖一下,你給我放哨。”我說:“行!”之后我也尾隨下去。我們在廠里轉了一下,就到外賓廁所去解便。在廁所里,他叫我先去看一下有沒有人,我看后去告訴他“二宿舍門前有個女工在洗衣服。”他解完便也轉到二宿舍背后,看到有人洗衣服,就沒有去偷二宿舍,我也沒給他放哨。等了一會,我就轉到茶園去看趙××等打牌,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大約8點多鐘的時候,廠里職工唐××來茶館里說:“廠里殺了人,高×被殺傷了。”當時我就懷疑是何××殺的。后來又聽說罪犯是穿的米黃色上裝,我就更懷疑是何××殺的了。 問:你有什么根據? 答:因為何××當天晚上是穿的米黃色中山服。 問:你看清何××下裝穿的褲子,腳上穿的什么鞋子? 答:下裝是淺藍色滌綸長褲,沒有注意腳上穿的什么鞋子。 問:18日晚上你看見何××身上帶有什么兇器? 答:有把水龍刀,我們兩個從茶園出來,走到廠門口,他把刀拿出來向上拋起耍時,我看得很清楚。 問:這個刀(出示刀),你看是不是何××在18日晚上耍的那把? 答:是那天晚上我看見的那把刀,一點不錯。 問:你把18日晚上的情況繼續談下去。 答:在廠門口,他還拿給我一根搟面棒,叫我用,并說:“到萬不得已的時候,這個東西好敲人。”他下去后,我就立即將這根搟面棒丟到大門口鐵板下面去了。那天晚上他還拿出手套來給我看了一下,但不知是一只還是一副。他說戴手套的目的是避免留下指紋。 問:18日晚上你與何××還到過哪些地方?答:除在二宿舍周圍轉了一圈和在外賓廁所解便,就是在茶園里看打牌,其它地方我都沒有去過。 問:18日晚上,何××約你去偷二宿舍,還有哪些人參加沒有? 答:只有我們兩人。 問:18日晚上你們還商量去偷其它地方沒有? 答:沒有。 問:在此以前,何××同你還干過哪些違法的事情? 答:今年11月份上半月的一天晚上,何××叫我放哨,他進二宿舍(女工宿舍)偷了一些錢,買來香煙給我抽過。還有一次在廠里看露天電影,他叫我幫他看著方凳,他和代三(代××)去偷了他鄰居的錢、糧、鬧鐘和半導體收音機,給了我10元錢。到底偷了多少東西,我搞不清楚,他們二人才曉得。 問:還有什么違法活動? 答:沒有了。 問:今年3月份,你到×縣干什么? 答:何××今年2月份在×縣做臨時工,當時我因逃學,怕父親打我。就在家里偷了20元錢做路費,跑到×縣去找何××,第三天就被我父親追到×縣,將我帶回××市來了。 問:你以上講的都是事實嗎? 答:以上記錄我已看過,與我講的一樣。 證人:×××(簽名或蓋章) 記錄員:×××、×××(簽名) 19××年××月×日 檢察院訊問筆錄 時間:X年X月X日 地點:XXX 訊問人:XXX記錄人:XXX 被訊問人:XXX,X(性別),X年X月X日生,XX文化,XX(職業),家住XXX,(有無前科)。 告知:我們是XX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今天提審你希望你實事求是回答,爭取從寬處理知道么? 答:知道。 問:你因何罪被抓? 答:XX。 問:你原來在公安機關交待的是否屬實? 答:屬實。 問:交待一下你的犯罪經過。 答:以在公安機關交待的為準。 問:你還有沒其他違法行為? 答:無, 問:有無檢舉揭發? 答:無。 問:以上筆錄是否同你所說一樣? 答:看過一樣。 XXX(簽字)(手印)
第一次訊問筆錄應包含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訊問的起止時間;訊問人姓名。
2、訊問情況。主要應記明以下內容。
1)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現住址、工作單位及職務等);被告人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被告人的主要社會經歷(個人簡歷)等。
2)查問證實被拘捕人是否應該被拘捕。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在進行上述訊問之后,如果被告人承認自己有罪并作出交代,記錄人員就必須準確完整地把被告人供述的全部犯罪事實和情況記錄下來;如果被告人否認自己的罪行,記錄人員應記明被告人敘述無罪的理由和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詢問筆錄》包括哪些內容?
行政執法人員考試的題目,《詢問筆錄》包括哪些內容?rn請賜教,謝謝!時間、地點、當事人、內容、簽名、日期。
筆錄經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后,應當由其在筆錄上逐頁簽名、捺指印,并在末頁寫明“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在筆錄上注明。訊問筆錄上所列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齊全。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在訊問筆錄上簽名。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筆錄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條 偵查人員應當將問話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辯解如實地記錄清楚。制作訊問筆錄應當使用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材料。
第二百零一條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補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
為什么警察局做筆錄要兩次呢?
放學回家的路上遇到四個人,他們用磚頭砸傷了我的頭,我去了警察局報了警,做了一次筆錄,也簽好了名。。。為何警察局會托那么長時間,警察局也沒有給我打過電話,到了后來只有自己去了警察局,他們又讓我去做第二次筆錄,請大家幫幫忙啊,覺得這第二次做筆錄正常嗎????????警察局做筆錄要兩次的原因是需要核實具體情況。公安局做的筆錄分為兩種:一種是詢問筆錄,針對受害人、證人等的,一種是訊問筆錄,是針對犯罪嫌疑人,違法行為人的。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審判長應當對庭審筆錄進行審閱和確認,證人、當事人也應當對庭審筆錄進行閱讀和確認,這是為了保證庭審筆錄的客觀、全面和準確性。
擴展資料:
筆錄格式如下:
一、標題。為“詢問筆錄”。
二、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
三、詢問內容。采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供的證言。
四、核對筆錄記載。詢問結束后,記錄人應將筆錄讓被詢問人過目或向其宣讀,如有出入應允許更正,在確認無誤后,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寫上“以上記錄已經我看過(或已向我宣讀),沒有出入”字樣。
五、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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