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
四川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如下:
1、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 = 被養育人的年收入 乘以贍養支出比例 乘以 倍數。其中,倍數根據被養育人的年齡和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
2、被養育人的年收入是指被養育人在死亡前一年的平均年收入。如果被養育人在死亡前一年沒有工作或者收入較低,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3、贍養支出比例是指被養育人的收入中用于贍養家庭成員的支出占總收入的比例。一般情況下,贍養支出比例為30%左右;
4、倍數是根據被養育人的年齡和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嬰幼兒的倍數較高,成年人的倍數較低。
死亡賠償金的一些政策:
1、賠償標準:各地的死亡賠償金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根據被害人死亡前的收入、年齡、家庭情況等因素進行計算,確定賠償金額。例如,北京市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被害人死亡前一年的平均年收入乘以贍養支出比例乘以相應倍數;
2、賠償責任:死亡賠償金的賠償責任通常由責任方承擔,例如肇事者、保險公司等。如果沒有明確的責任方,可以從相關的社會保險或基金中獲得賠償;
3、申請流程:家屬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向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死亡賠償金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例如被害人的死亡證明、家庭關系證明、收入證明等。
綜上所述,以上計算標準僅適用于四川省范圍內的死亡賠償金計算。其他省份的計算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此外,對于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以便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七條
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學生在校園意外死亡,如何向學校索賠?
一寄宿女生,在晚自習后大概9:00鐘時回到宿舍睡覺,突然肚子痛,在同舍同學安慰陪聊下,不知什么時候就睡著了;在零晨1:30時,同舍學生被哭聲吵醒,只見那女生面容痛苦,想從床上坐起來,剛坐到一半時,跟同舍同學說了兩遍家里的聯系電話后就暈迷過去了,同學連忙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趕到后即打了120求救,后聯系了學生家長,半小時后學生被送到縣屬醫院.在醫生的檢查下,確診學生小腦出血,出血量在約在60-75毫升,在醫生盡力搶救醫治無效下,在送進醫院的12個小時后,學生離開人世,此女生生前十年從無任何病兆,且十分乖巧可愛,學習成績也不錯,人緣也很好,在學校是人見人愛的女孩.在事故發生后半個月,校方從未來人撫慰一下學生家屬.請問此事學校該負什么樣的責任?家屬該如何向學校索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和第十七條的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雙方不愿提起民事訴訟,可以向律師咨詢。如果請不起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學生在學校意外死亡怎么賠償
學生在學校意外死亡的賠償問題先要看學生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再要看學校的責任大小。如學生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教育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條 教育機構的過錯責任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在教育機構內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分擔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小孩子在學校死亡怎么賠償
要看學校是不是過錯方,否則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家屬如果對死亡原因有疑問,可以要求做尸檢??梢院蛯W校協商要求他們出面做尸檢。對于學生死亡原因,學校應該給家屬一個調查結論。
建議去醫院咨詢下該學生的死亡原因。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擴展資料
學校承擔學生傷害事故責任的標準
根據《教育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重申學生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為過錯原則。由于學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也不是行政機關,因此,學校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既不是無過錯原則,也不是公平原則,只能是過錯原則。
最高法院1998年公布的《民通解釋》第一百六十條已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學校是否有過錯,是決定著學校是否承擔在學校負有管理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賠償責任的準則。
《教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br />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判斷學校有無過錯,其標準就是學校是否依法履行了教育法律規范規定的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
教育部為執行教育法律先后頒布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校園環境秩序管理規范、班主任工作規范、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規范、實驗課規范、體育課規范等教育管理的法律規范。
學校的行為違反了這些規定,即為學校的教育、管理和保護行為有過錯。學校行為違反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的規定造成學生傷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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