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合同欺詐的條件是什么,構成合同詐騙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欺詐和合同詐騙是罪與非罪的區別,前者屬于民事不誠信行為,歸合回同法調整,當事人可以通過答法院起訴救濟其損失,而合同詐騙是詐騙犯罪的特批類型,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經濟活動活動中通過合同書的形式騙取被害人錢財的行為,因為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需要被刑法規制。公安機關應當對合同詐騙立案偵查,而不能介入民事合同等經濟糾紛。
合同糾紛如何轉化成合同詐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或具有哪些材料證明?
1、合同履行問題2、是否存在欺詐,對方是否具備欺詐的故意;3、存在欺詐所涉數額;數額越大,構成犯罪可能性就越高。一般來講受害人能夠提供的合同,以及由于相信對方,而履行合同遭受的損失,比如銀行打款記錄等等。對方欺騙的一些證據,比如供貨虛假,或僅僅供了極少量貨,之后人蹤跡皆無。等等,越多越好。
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呢?
構成合同詐騙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合同詐騙的條件有哪些1、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內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容是公私財物。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4、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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