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員工離職有什么補償
老員工主動辭職補償分兩種情況,違法終止勞動關系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前者是在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關系的情形下才適用,標準為根據實際工作年限,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后者是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的情形下適用,為入職開始計算,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自動辭職有什么賠償
法律上并沒有明確指出,當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系時,是否應當給予經濟補償金。但是,與這一規定相近的是,《勞動法》第二十四條指出,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若用人單位依據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此外,《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進一步規定,如果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也指出,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總的來說,雖然法律并沒有直接規定主動辭職是否應當獲得經濟補償,但在特定情況下,勞動者仍可能獲得補償。這取決于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因此,勞動者在辭職時應當了解自己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建議提前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明確是否有經濟補償。此外,勞動者在辭職前也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工作記錄、工資條等,以備不時之需。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對于經濟補償的具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勞動者在辭職前應當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自己辭職勞動法有沒有賠償
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的,用人單位通常無需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的情形分為三種,僅有第一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
1. 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情形,勞動者可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系并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批準。此時,勞動者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并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離職。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單位有責任結清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
3. 若勞動者未提前三十天通知離職且用人單位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即離職,此時若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招聘費用,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可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郵寄辭職通知,確保證據保留。若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不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特定違法情形時,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這些情形包括未提供合同約定的勞動保護或條件、未支付工資、未繳納社保費、規章制度違法損害權益等。
第四十六條:在特定情況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以上規定確保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并規定了勞動者辭職時可能涉及的經濟補償問題。
相關推薦:
運輸賠償責任(貨車運輸貨物損壞怎么賠償)
立案后不抓人(刑事案件立案后不抓人怎么辦)
仲裁賠償誰給(勞動仲裁是不是給出錢賠償)
單位要給我調崗怎么辦?(單位給員工調崗降薪怎么應對)
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