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到十級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并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傷殘評定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劃分依據為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僅限于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不能從事復雜工作、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八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活動受限、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綜上所述,傷殘評定標準分為一到十級,一級最為嚴重,鑒定機構根據傷者的具體受傷情況進行評定,出具鑒定報告,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賠償標準一覽
工傷賠償涵蓋多個方面,從一般傷害到死亡,具體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等。對于一般傷害,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具費、工傷期間的工資等。醫療費根據實際票據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則依據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若無標準則按30元/天計算。
工傷期間的工資,停工留薪期不得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傷殘等級評定后,可享受傷殘待遇。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生活護理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別按50%、40%、30%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據傷殘等級計算,一級傷殘為27個月,二級傷殘為25個月,依此類推。
傷殘津貼按本人工資計算,一級傷殘為90%,二級傷殘為85%,依此類推。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分別計算,五級和六級傷殘為24個月,七級至十級分別為10個月、8個月、6個月、4個月,五級和六級傷殘為40個月,七級至十級分別為34個月、20個月、15個月、10個月、5個月。
若造成死亡,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0%,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上述賠償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若職工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四個月起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或在法律平臺查詢或問律師。
工傷認定后的賠償方式
在工作事故被確定屬于工傷后,需進行鑒定來評估其嚴重程度并據此尋求賠償。
具體過程分為三階段:
首先,需在醫療結束后向當地社保機構遞交申請以進行傷殘等級評定;
其次,提供勞資鑒定申請表與原始病歷;
最后,社保機構對其是否符合工傷條件進行確認。
關于工傷索賠的程序,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首先,經工傷鑒定確定為工傷后方可申請鑒定,從而估算損傷程度;
其次,根據損傷程度確定賠償金額,若單位已投保工傷保險,則由該機構按規定賠償,否則由單位承擔責任;
最后,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爭議。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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