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離婚財產怎樣分配房子自建
夫妻雙方離婚時對自建共有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首先,夫妻的共有房產有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十年想離婚,所有東西怎么分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婚十年后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結婚十年后離婚財產分配方式:
離婚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一般會遵循以下原則進行分割的:
1、男女平等原則。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結婚十年后離婚財產如何分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紛。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就是根據上述的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的,當然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去起訴離婚要求法院判決,并且發現對方有婚外情想要對方賠償,可以參照上文第一部分,如果屬于可以多分和要求離婚的賠償,可以在離婚時提出,提醒注意的是法院判決是需要證據的。
<婚姻法>中明確,婚后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平均分割,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損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一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也就是說除十八條以外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四十六條規定夫妻一方有過錯,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的要多分。
離婚是件痛苦的事情,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更是麻煩;凈身出戶也好,斤斤計較、錙銖必較也罷,總歸一句話,好聚好散,別苦了孩子!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議處理財產,法院判決遵從的原則:一、男女平等原則。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詳情請參照http://baike.baidu.com/view/1867178.htm
您這個問題比較籠統,一般來說,只要是離婚,對于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在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原則下,均分。對于一方個人財產,另一方不得進行分割。
雖然是零分我還是愿意給法盲普及一下法律常識。結果10年離婚財產和結婚1小時分的比例都是一樣的,都是50% (雙方都無過錯,的前提下,感情破裂)
結婚10年分居4年,財產怎么分配,離婚后妻子可以分房子嗎?
1、結婚10年,如果因為感情不和分居4年,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2、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均分。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樣可以分割。
夫妻兩的財產和子女沒有關系,只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女方一沒有管過孩子,可能讓女方補給孩子撫養費。 那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分居四十年那也是共同財產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未離婚之前夫妻雙方進行的財產分割在法律上定性為夫妻之間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分居四年可以訴訟離婚。 可以通過訴訟進行維權。 那么就去起訴離婚 您好,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可以向
相關推薦:
執行庭不立案(法院執行庭不執行怎么辦)
那打人一拳會被拘留嗎(打人一拳報警了會不會被拘留)
行政拘留影響考大學嗎(行政拘留影響高考錄取嗎)
違章建筑罰款后還拆嗎(違章建筑罰款了還需要拆除嗎)
行政強制執行由誰設定(行政強制執行由誰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