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產證如何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簽訂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 離婚判決書 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法律分析:1、當事人雙方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等證件2、共同去該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證更名,并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5)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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