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的意思。
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本質上是為了在為開發商售賣期房、提高資產周轉率提供法律支持。
預告登記的定義:
所謂預告登記,就是為保全關于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他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
以保障將來本登記的實現。以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為代表的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分析,當事人的債權合同僅引起債權變動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債權合同結合交付或登記,方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
預告登記的意思是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是指在不動產權利轉移前,權利人、義務人或者其他享有權利、利益的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登記業務,保留自己的不動產權利或者利益。這種登記不會改變不動產權利的歸屬,而是在權利或者利益發生變化時,提供登記機構的重要依據。
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本質上是為了在為開發商售賣期房、提高資產周轉率提供法律支持。也就是說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不得轉移不動產所有權等物權。
預告登記的主要特點
預告登記與一般的不動產登記區別表現在:一般的不動產登記都是指不動產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態下所進行的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而進行的一種登記。
預告登記作出后,并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變動,而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一種請求將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
納入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對后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他效力,以確保將來只發生該請求權所期待的法律結果。因此,預告登記是與異議登記同時構成不動產登記中的重要內容。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預告登記
法律分析:預告登記證是房子未交付,但購房合同已經簽了,房款應該也辦妥了,不管是現金還是貸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釋,沒有拿到房子鑰匙,購房者就沒有產權,辦理預告登記就是讓購房戶在還沒有拿到房子的這個時間段里取得合法的產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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