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
如果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可以分為以下的這幾種情況來解決:1、簽署的合同,但是沒有取得產權證明,并且已經明確該房子是建造在集體土地上的,而且購房者也不是集體當中的成員,是可以要求和出售房屋的人解除合同,并且退回已經支付的購房款。2、對于已經購買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如果已經領取到了當地鄉政府所頒發的產權證明,可以出售給當地的住戶或者是用來出租。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1、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是不一樣的,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因為不能夠辦理產權證,所以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合法。2、沒有房產證的話,也沒有辦法到銀行去辦理貸款,只能夠一次性支付房款,對于購房者來說不僅壓力較大,而且風險也比較大。3、沒有房屋所有產權證也就不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遇到拆遷的時候,可能會面臨強拆,無法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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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
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若已購買小產權住房,則由于政府未頒發產權證,將對今后的購買者造成一系列負面影響。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購房者的合法利益?根據具體情況,可采取以下措施:
1、若已簽訂合約,但未獲產權證書,且房屋為集體用地,且買方并非本地人,則可考慮到政策及法律風險,提出解除合約,退還已繳的購房款。
2、購買本地農戶住房或從別人手中購買“紅證房”,并已付款并已入住,但不能進行過戶,將視情況而定。
3、在集體土地上購置住房,并獲得當地政府出具的產權證書或土地用途證書,可自行居住、租賃、銷售。
4、對于正在進行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商品住宅,經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評估后,應根據現行土地管理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并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以上就是有關小產權房是否可以買的問題,以及買了小產權房應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從以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小產權住房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并且在通常情況下是違法的。因此,廣大的購房者在買房前要考慮到其存在的風險,最好不要買這種類型的房子,以免引起糾紛。
可以購買小產權住房嗎?所謂“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是指由農村集體組織或發展商修建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子,或由村民自發建設、由鄉鎮政府而非國家發放的不動產。
所以,真的可以購買小產權住房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讓、出租,不得為非農建設目的。而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的,只有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的人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的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都是無效的。如果不能辦理,也不能辦理,很有可能會引起一系列的爭議和問題,比如繼承、拆遷、拆遷、抵押等等。
當然,這并非意味著小產權住房不能轉讓,但它的轉讓或者出售的對象卻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合法的情況下,這些房子可以在集體成員之間進行轉移和交換。不過,這并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因為從理論上講,這類房子也算不上是小產權房。
以上就是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和可以購買小產權住房的主要內容了,相信大家都對這些內容有所了解了,希望這篇文章能夠給大家一些幫助。
小產權房30年到期后怎么辦
法律主觀:
小產權房到期后一般可以辦理續期。小產權房所屬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使用年限屆滿當事人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自動續期,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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