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離婚后財產分割
二婚離婚后財產分割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后,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對財產分割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按照有利女方和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財產分割要根據財產的性質決定,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割,沒有就不分。法律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至于司法實踐中,基層法院如何適用上述原則,可以說操作手段很靈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慣例,這些問題可以當面咨詢本地婚姻法律師。
婚前的是個人財產,婚后的原則上各一半
二婚離婚財產分割
你好,我今年20歲我媽在我10歲時帶著我改嫁到一個殘疾人,繼父每月500塊,從我初中起,他每年給6千塊的學費生活費我,家里的開支就由我媽在外面辛辛苦苦賺,如今要離婚,他們的財產怎么分割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后,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您好,您的問題,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如下,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如果房子黨和卡車的婚前財產,那么它應該屬于一方,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如果房子是共同財產,結婚后,丈夫和妻子共方處理所有住房的夫婦在婚姻關系繼續存在,以購買普通建筑的房屋,或婚前共同出資購買,建造,住房,婚姻住房,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離婚。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達成協議時,房屋價值及歸屬人民法院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 )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同意作出的投標,將被允許;
(二)一方主張居者有其屋,評估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對方應該是給予補償;
(三)拍賣行是不提倡居者有其屋,根據黨分裂的錢從銷售的應用。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做法:住房總數實際上可以被用來在不同的分割。不能分割,和價格點的一方,另一方獲得補償。確定住房點,哪一方應采取兼顧的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同等條件下,雙方應照顧的女人。婚姻雙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維修,翻新,并拆除原來的建筑原來,離婚不改變產權,房屋產權仍歸屬于對方的人應該共同所有,增值部分折扣賠償的所有者房子的其他處理的擴展的擴展部分房屋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沒有住房,另一方應在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您好,您的問題,法律意見,律師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如果房子黨和卡車的婚前財產,那么它應該屬于一方,另一方不得被要求分裂。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后,丈夫和妻子方交易的所有住房的夫婦在婚姻關系繼續存在,購買普通住房建設,或婚前共同出資購買,建筑,住房,婚姻,房屋應為共同擁有的財產分割離婚。根據的婚姻“解釋(二)第20規定:雙方未達成的協議,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房子的價值和歸屬,法院在以下情況下分開處理:
()所倡導的房屋所有權,并同意作出投標,允許
(二)一方主張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的評估,訪問到另一邊的房屋所有權補償;
(三)拍賣行是不提倡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計劃),根據黨分裂的錢,從應用程序的銷售。在司法實踐中:總的住房的最常見的做法,其實是可以用在不同的分割。不能分割,和價格點的一方,另一方獲得補償。確定房屋分,哪一方應該考慮到住房,照顧受撫養子女的一方。在相同的條件下,雙方應照顧的女人。締約方的婚姻,婚前一方的房屋維修,翻新,并拆除原有建筑,離婚不改變產權,產權仍然歸屬于其他人,應該是共同的所有其他處理擴展延伸價值增值部分的折扣為業主的房子的房子的補償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有困難,如離婚,沒有住房,其他應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結婚后他們兩位的收入就是共同財產。
離婚時可以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時財產還沒分割,現在已再婚對財產分割有影響嗎
離婚時財產還沒分割,現在已再婚對財產分割有影響嗎1、再婚一般不影響財產分割;
2、但應盡早主張權利,分割財產。
沒有,離婚財產分割不受再婚與否的影響,此處的財產分割是其在第一段婚姻關系解除后,對屬于自己的那部分財產的分割。在法律上,該部分財產的所有權屬于其自己,該所有權的性質與再婚否無關。
參見我國《物權法》
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五條 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六十六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我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這個應該是沒有影響的吧。不影響的,不確信的話,擔心的話。去法律援助貼吧里面去詢問律師問清楚 。找關于婚姻家庭這方面的律師、、、
二婚過幾年能分割財產 若是婚前都是男方財產 離婚后女方能分財產嗎?
二婚過幾年能分割財產 若是婚前都是男方財產 離婚后女方能分財產嗎?二婚過幾年能分割財產?其實,這和幾年沒有關系,而是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定,若是一方婚前財產的話,則可以由他任意處理,若是兩人婚后共同財產的話,則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若存在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在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要求當事人賠償夫妻共同財產的損失。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新的婚姻法釋義應該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是不享有分割的,對婚后的財產享有分割的
離婚后再婚前妻戶口不簽走會影響現任妻子的財產分割嗎?
離婚后再婚前妻戶口不遷走,會影響現任妻子的財產分割嗎?既然已經離婚,你再婚了,就把前任妻子的戶口遷走吧,不要在一起了,不然用到戶口本的時候都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給自己制造麻煩。
當然各方面都會有些影響,就算沒有影響,三天兩頭來拿戶口本難道不給,萬一心態不好丟了或其他糾紛怎么辦?建議趕緊讓搬走,或者去派出所說明情況找點關系,先搬出到集體戶去
相關推薦:
婚前房產如何過戶(夫妻婚前房產如何過戶)
哪些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哪些行政機關具有強制執行權)
隱瞞離婚賣房(離婚期間一方私自賣房有效嗎)
鄰居違建賠償(鄰居違建 打官司能賠償多少錢)
離婚房屋轉讓(離婚后房地產如何轉讓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