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作出的判決文書一般都會在互聯網上進行公布,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或調解結案的相關判決裁定文書不會公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第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查到,可以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可以輸入想要檢索的案由、關鍵詞、法院、當事人、律師等查詢。但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如果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則不會在互聯網公布:1、涉及國家秘密的;2、未成年人犯罪的;3、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4、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第二百零二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法律分析:除了我國法律規定不應公開的刑事判決外,其他可以公開的刑事判決書都可以在中國司法文書網站等網站上找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司法文書的規定》第四條,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調解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除此之外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案件,不得在互聯網上公布。也就是說,不是所有中國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都能在網上找到,但要看案件是否涉及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在查詢刑事判決書時,應該對這些情況有所了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1、涉及國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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