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被羈押期間工資怎么算
首先,按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除此之外,對于其他員工,涉嫌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內,可以暫停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其中包括按時發放工資。其次,員工被停發工資之后,又被宣判無罪的根據不同對象處理如下: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2)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3)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
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員工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暫停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有關機關賠償。
二、勞動者被羈押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羈押期間可以暫停勞動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屬非剛性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的,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為刑事案件偵查的需要,可能會依法對正在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比如刑事拘留、逮捕。而一旦被羈押,意味著勞動者無法繼續為單位提供持續性的勞動,這時通??梢詴憾p方勞動合同的履行,當然對應的一些福利待遇也會因此被暫停。
員工被羈押期間不能獲得工資,雖然羈押的主體并不一定就是刑事犯罪人,但是羈押已經限制了人身自由,故此不能履行勞動合同,此時無法給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故此工資會被停發。當然若是單位愿意發,也是不會限制的。
一、員工被羈押期間能否獲得工資?
員工被羈押期間不能獲得工資具體情形如下:
(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除此之外,對于其他員工,涉嫌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內,可以暫停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其中包括按時發放工資。
(二)員工被停發工資之后,后又被宣判無罪的根據不同對象處理如下:
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2)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3)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2、其他員工
員工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暫停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有關機關賠償。
(三)一般地,員工被羈押期間,不僅意味著被限制人身自由,還沒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所以一旦確定無罪的,那么即可以依法獲得國家賠償。并且,對于工資損失,不能直接找公司,而是要找賠償機關,若是被拒絕賠償的,必要時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
二、羈押期間的工資待遇是怎樣的
被羈押期間的工資,按如下規定執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宣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員工要是因為涉嫌構成犯罪而被采取羈押在看守所等刑事強制措施,尚未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就不能認定員工是有犯罪。而用人單位這時也不能以員工構成犯罪將其辭退,但是對于此種員工被羈押,可以暫停勞動合同的履行,此時可以不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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