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少天有案底
刑事拘留7天會有案底。具體如下:
1、若犯罪嫌疑人僅被刑事拘留,未被判刑處罰的,則無論被拘留多少天都不會有案底,即犯罪記錄。
2、僅在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且判定其為有罪的情況下,會產生犯罪記錄,即案底。
刑事拘留的情形如下:
1、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3、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4、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5、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
刑事拘留的程序如下:
1、拘留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拘留的執行。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3、拘留的期限。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七天會有案底。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拘留會留案底嗎?
凡是公安機關經手的案件,被證實有罪或違法的行為,都會記錄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行政拘留沒有案底,案底是針對刑事處罰而言的。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會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檔案,保留在原辦案單位,且永久存檔。所謂“案底”,指的就是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不過,對于行政拘留,雖然沒有案底,但是還是會記錄在檔案中的,與檔案中的其他材料一起保存。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綜上所述,當事人違反治安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派出所可以對其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這是比較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被行政處罰過的不會留下案底,因為案底是針對刑事犯罪的,只有當事人被檢察院起訴經過法院審理判處有罪的,才能會形成犯罪記錄被存檔。
拓展資料
當事人違反治安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派出所可以對其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這是比較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被行政處罰過的不會留下案底,因為案底是針對刑事犯罪的,只有當事人被檢察院起訴經過法院審理判處有罪的,才能會形成犯罪記錄被存檔。
法律依據:
根據《刑訴法》第275條的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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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會留下案底嗎
1.當事人在經歷過刑事拘留之后,并無案底的記載。
因為刑事拘留并非刑事處罰,僅為偵破案件過程中的強制手段,所以不涉及到記錄檔案的問題。
所謂刑事訴訟中的拘留,乃是公安機關及人民檢察院在處理其直接管轄的案件的過程中,遇到法定緊急狀況的情況下,適用于現行罪行或者重大涉嫌犯罪者的短暫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唯有遭受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行為方會留下案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第八十二條【拘留的條件】的詳細指引如下:
公安機關對現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有權實施先行拘留:
(一)正在策劃犯罪、實施犯罪或者在犯罪行為發生后立即被察覺的;
(二)被受害者或目擊者現場指證其犯罪的;
(三)在其經常居住地或者居留地,發現有證明犯罪的證據存在的;
(四)犯罪行為后試圖自殺逃避法律制裁、逃跑或者在逃之中的;
(五)具有破壞、毀滅證據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六)確定其真實姓名和居住地址的信息缺失的;
(七)存在流竄犯、頻繁犯罪、團伙犯罪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疑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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