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刑事訴訟文書
第一章 裁判文書類
第二章 決定、命令、布告類
第三章 報告類
第四章 筆錄類
第五章 證票類
第六章 書函類
第七章 通知類
第八章 其他類
第九章 書狀類
第十章 補充樣式
第十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案件法律文書
第二篇 民事訴訟文書
第一章 民事簡易程序訴訟文書
第二章 民事裁判文書
第三章 民事訴訟證據文書
第四章 商事裁判文書
第三篇 民事審判監督程序裁判文書
第一章 當事人申請再審審查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二章 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三章 人民檢察院抗訴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四章 案外人申請再審案件裁判文書類
第四篇 海事訴訟文書
第一章 申請執行海事仲裁裁決與外國法院裁判文書類
第二章 海事請求保全類
第三章 海事強制令類
第四章 海事證據保全類
第五章 海事審判程序類
第六章 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程序類
第七章 債權登記與受償程序類
第八章 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序類
第九章 書狀類
第五篇 行政訴訟文書
第一章 一審行政訴訟判決書
第二章 行政訴訟證據文書
第三章 二審或再審行政訴訟文書
第四章 行政案件管轄文書
第六篇 國家賠償案件文書
第一章 國家賠償案件文書
第二章 國家賠償確認案件文書
第七篇 執行文書
第一章 申請執行及委托執行文書
第二章 強制措施文書
第三章 執行中止與終結文書
第四章 其他執行用文書
第五章 執行金錢給付案件執行文書
第六章 執行財產交付及完成行為案件文書
第七章 審查執行申請文書
第八章 執行管轄報請與裁定文書
第九章 變更或追加執行當事人裁決文書
第十章 執行爭議與執行監督文書
附錄
一、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流程有哪些
是可以成功在網上辦理再審立案的。
1. 最高院再審立案咨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
2. 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
3. 郵寄立案:由于海南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4.網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網→訴訟服務網注冊并提交立案材料,最終結果以法官審查后的結果為準。立案材料準備及整理詳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審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以下是再審辦理時需要的相關材料:
1、再審申請書(請注意:一定要在申請書中寫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兩百條哪一項或者哪幾項規定,并詳細說理。原件數量:原告 被告 1,如果有第三人,則為原告 被告 第三人 1(請注意:是原被告,不是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是原件,不是復印件)
再審申請書需要根據《民事訴訟法》、《民訴法解釋》、《審判監督程序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審查工作細則》、《民事申請再審訴訟文書樣式》等等進行編寫,慎重準備
2、一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帶章)一份。
3、二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帶章)一份。
4、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是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法人是統一社會信用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一定要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6、代理人身份證明,律師證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一份(包含年檢一頁)。
7、律師事務所函,原件一份。
8、生效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加蓋法院公章復印件一份,如果沒有就去閱卷復印。
9、證據材料,包括原審主要證據材料和再審的證據材料,復印件一份。
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需要哪些材料
1、一審裁判文書2、二審裁判文書3、再審申請書4、請務必帶上裁判文書的原件供法院核對
所謂裁判文書,包括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且生效裁判文書的級別必須是省級法院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再審應當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2、原一審、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復查或者再審的,應當富有駁回通知書、再審決定書、再審判決書、裁定書;
3、其他相關材料。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申訴的,應當富有相關證據材料;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附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4、 申訴人的身份證明。
三、申訴主體有哪些義務
根據有關規定,刑事申訴主體義務和要求有以下四點:
1、必須按決定的程序提出申訴。如案件未處理完畢,可以向正在辦理的部門反映情況,不能進行復查程序;再如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訴,超過這個法定時效申訴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復查;還有依照部門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申訴,不得以申訴為借口到司法機關無理纏訴或越級申訴。
2、必須按決定的方式提出申訴。申訴人應出具申訴書,并附原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的副本或復制件;委托他人申訴的要有委托書等。
3、不得因提出申訴而停止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人民檢察院的決定。
4、必須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工作秩序,申訴人不得以判決、裁定或決定不公受冤、執法人員徇私枉法為由,濫用申訴權,無理取鬧,妨礙公務,或誣告陷害他人,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一般需要需要一審和二審、再審的相關文書,并且需要提交相關的裁判文書。申訴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是一種義務。申訴需要承擔的義務有,必須根據相關的程序和方式進行申訴,并且尊重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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