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贖人子貢受牛典故如下:
“子貢贖人、子路受牛”的故事,出自《呂氏春秋》: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后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知道后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后,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仆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
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子貢贖人、子路受牛”的故事,很耐人尋味。
按照常理,子貢品德多高尚,用自己的錢贖人,拒絕國家賠償金,做了一件大好事,應該被樹為道德模范;子路就不是玩意了,救個人,別人送他牛,他居然欣然接受,簡直就是一個財迷。
我們是這么想的,古人大概也是這么想的。
可是,孔子卻狠狠地批評了子貢,好好地表揚了子路。看看孔子的理由,我們不得不佩服,孔圣人說得真對!
孔子的觀點,即便放在今天,也一點都不落后。
兩個故事,分別講的是不同的處理方式,你看懂了嗎?他們分別說明了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是現在社會最常發生的:做好事,到底能不能求回報?
從小父母就教育我們要聽話,要照顧弟弟妹妹,不能做不聽話的小孩,否則就不要你了;上學后老師教育我們要聽話,好好學習,幫助他人;工作后社會公德告訴我們,要做一個好人,奉獻自己照亮他人,舍已為人不求回報。
是的,我們一直生活在為他人著想的世界里,如果自私就不是好人,如果做了好事不能要別人的回報,現在我想問問大家,這樣真的對嗎?一味的為他人自己快樂嗎?
按道理講,一個人做了好事,應該是有回報的。比如子貢贖人,國家給你賠償金;比如子路救人,別人給他一頭牛;即便是讓個座,也應該得到一句“謝謝”。可是,我們為什么覺得子貢拒絕國家賠償金做得對?為什么認為子路救人收下一頭牛做錯了?
人們常常歌頌好人做好事的“偉大”,但一聽說被給予了物質獎勵,就立馬持否定和質疑的態度。似乎,好人做好事,只有不求回饋才偉大,如果一旦被進行了物質獎勵,那么這種好人好事將黯然失色,也不再值得被頌揚。真的是這樣嗎?
這樣的宣傳導向,這樣的思想觀念,究竟對不對?
做好事不求回報,的確是一種美德,但這種美德是“私德”,你個人可以這么做,但如若要求人人都這樣做,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反而會讓有心做好事的人望而卻步,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離道德而去!
如果真的將子貢樹為道德模范,大肆宣傳,再將子路樹為反面典型,大肆鞭撻,我估計,在國外贖人的人會越來越少,主動救人的人也會越來越少。
這個結果,可能是我們絕對沒有想到的。
孔子在兩千多年前就明白的道理,我們怎么還不明白呢?
這樣的結果,今天還在發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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