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累計滿15年且到達退休年齡之后方可辦理退休手續。目前為止,國家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干部55周歲(自由職業者也為55周歲)。
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醫療保險:三個月后生效,生病住院就可以報銷;生育保險:單位交費滿一年后生孩子,基本上花不著自己的錢;失業保險:繳納超過一年后,被單位開除的,暫時找不到工作,可領取一些失業金;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治療費用就由工傷基金賠付,用不著單位負擔。社保是計算累計年限的,中間也是可以中斷的。如果辭職,可以把社保轉為個人交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或者等有新單位,讓新單位接著繳納。
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系。另外,如果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么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保要交滿15年才可以領退休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構成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于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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