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開除有沒有賠償
1. 如果員工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被解雇,雇主無需支付賠償。
2. 如果員工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被解雇或裁員,雇主則必須向員工支付賠償,賠償標準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計算。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應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4. 如果員工的工作時間超過六個月但不滿一年,應按一年計算補償。
5. 如果員工的工作時間不滿六個月,應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 如果員工的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將按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
7. 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8. 本條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開除我怎么賠償
1. 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要求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是,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 如果公司因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解除勞動合同,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合法辭退程序包括:提交解除申請書、填寫審批表并獲主管批準、通知部門和員工交接工作、辦理工資福利結算和其他未了事宜、員工簽字領取結算工資和補償。
3. 通過合法程序解除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行為,是一種因特定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提前通知或額外支付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這些情形包括: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無法勝任;勞動合同訂立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且雙方未能達成協議。
因違反公司規定被開除有賠償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因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被用人單位開除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承擔經濟補償的責任,勞動者也無權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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