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發現罪犯關押超期怎么辦?
監獄發現罪犯關押超期的情況下,應當與當事人的親屬聯系,并做好出獄工作。看守所是關押未決犯的地方,也就是說法院的判決書下達且該判決書生效前,犯人均是關在看守所的。犯人能被關多久,主要取決于從他被抓到發言判決書下達的時間長短。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的人犯關押的法定時限。
看守所關押的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偵查階段14天至8個月零7天不等,審查起訴階段1個月至3個半月,審判階段20天至2個半月。一個刑事案件要經過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與審判階段。將這三個階段的期間加起來,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看守所是關押未決犯的地方,也就是說法院的判決書下達且該判決書生效前,犯人均是關在看守所的。犯人能被關多久,主要取決于從他被抓到法院判決書下達的時間長短。
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的人犯關押的法定時限。羈押期限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三階段的期限。
犯罪嫌疑人自被逮捕之日起可以被公安機關最多關押7個月。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羈押是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在終審判決前的暫時關押。羈押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帶性后果。羈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羈押期限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三階段的期限。在偵查階段,羈押分拘留和逮捕兩種形式,其中拘留又分為公安機關偵查案件和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兩種情況。
被經偵超期關押最長多少時間?
被經偵超期關押最長37天,經偵不是多么高級的法律詞匯,經偵是對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的簡稱,也就是說,經偵部門所偵查的這些案件都是經濟金融犯罪。經偵部門在辦案的過程當中也要嚴格的遵守刑事訴訟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的。
一、被經偵超期關押最長多少時間?
被經偵超期關押最長37天,經偵不是多么高級的法律詞匯,經偵是對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的簡稱,也就是說,經偵部門所偵查的這些案件都是經濟金融犯罪。經偵部門在辦案的過程當中也要嚴格的遵守刑事訴訟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的。
經偵大隊辦理經濟案件要依照刑法以及刑訴法的相關規定來辦案。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行政處罰,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
經濟犯罪偵察警察的簡稱。工作就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二、構成刑事拘留的條件都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的刑事強制措施,主要是針對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竄作案、結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機關超期羈押的話,則超期部分肯定應該賠償。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被經偵大隊偵查的民事主體,若是被拘留,那么最多會被拘留37天,若是在這期間,經偵大隊若是沒有掌握確切的證據,那么最多在拘留37天之后就必須要釋放該民事主體,若是不釋放,構成了超期關押,那么該主體可以請求得到國家賠償。
非法關押戒毒人員培多少?
禁毒法規定戒毒所超期羈押賠償嗎?
戒毒所超期羈押的情況下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因為國家賠償法當中規定的超期羈押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這些范圍,主要是針對刑事案件超期羈押的這種情況,《禁毒法》第47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我國《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對造成人身損害的,國家刑事賠償的范圍為: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超期羈押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或者監獄執行人員超越法定的期限,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或犯人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故,被超期羈押能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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