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受傷雇主賠償范圍
法律分析:
雇員只要是因雇傭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雇主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需要根據雇員的損害情況具體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雇傭關系怎么賠償標準
雇傭關系工商賠償是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大致包括誤工費、護理費、醫療費等等。而如果造成了殘疾,還需要進行等級鑒定,支付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等。
1、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員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賠償您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事后造成了殘疾,則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勞動關系認定的三要素如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勞務關系與雇傭關系
1、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人身支配與服從管理關系不同。
雇用關系中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雙方之間具有支配與服從的關系,雇用人必須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安全保障,同時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雇人則需聽從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勞務;
勞務關系中雙方只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系,并不存在服從管理與被服從管理關系。
2、提供勞動和支付報酬的內容不同。
雇傭關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勞動力,當然也包含一定的技術成果,但通常其技術含量比較低,其報酬成分也比較單一,僅僅包括勞動力的價值。雇主享有雇工勞動的一切成果,這種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對象。
勞務關系中勞動者只提供單純的體力勞動,沒有技術含量的成分,所獲報酬也僅是勞動力的價值。
3、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雇傭關系中,依現代民法原則,雇主對雇員的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雇員在進行受雇工作中因工傷事故而遭受損害,雇主就應賠償,而不存在免責事由。
而勞務關系中,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雇傭工人受傷賠償標準
在個人雇傭關系中,若雇員受傷,雇主應承擔的賠償標準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醫療費用:雇主需支付雇員因受傷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診療費、藥費、住院費等。
2. 護理費用:受傷雇員在康復期間可能需要專業護理或家庭護理,相關費用也應由雇主承擔。
3. 誤工費用:受傷雇員因無法工作而導致的收入損失,雇主應予以賠償。
4. 殘疾賠償:若雇員受傷導致殘疾,雇主還需支付殘疾賠償金,并可能包括殘疾生活輔助器具的費用。
在特定情況下,如果雇員受傷是由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有權選擇向第三人索賠,或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私人雇傭的合法性,需視情況而定:
1. 如果個體工商戶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并持有營業執照,即勞動合同法定義的個體經濟組織,其與雇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并受法律保護。
2. 若個體工商戶雖注冊但未雇用雇工,如所謂的“夫妻店”,這類個體戶沒有雇工,僅家庭成員提供勞動,不構成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工傷私下賠償的協議,可以由受傷雇員和雇主雙方協商達成。工傷賠償的標準取決于工傷鑒定結果,按照法定計算方式得出賠償數額。雙方可以在此基礎上協商確定賠償金額及支付方式。
以上信息旨在提供幫助,如有進一步疑問,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做工的時候受傷要怎么要求賠償?
首先要明確的是,雇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情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雇工在工作中傷害了他人,屬于侵權行為;另一種是雇工在工作中受傷,屬于自身遭受損害。
如果雇工在工作中傷害了他人,這種情況下涉及的是侵權問題。根據法律規定,雇主需要承擔無過錯責任,即只要雇工的行為導致他人受到傷害,雇主就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雇工在工作中受傷,需要根據雇主與雇工之間的關系來確定賠償方式。
如果雇主與雇工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即雙方已經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系,那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受傷雇工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一旦認定為工傷,雇主需要按照工傷的標準進行賠償,賠償金額將依據雇工的傷殘等級確定。在這種情況下,雇工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獲得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和醫療費等補償;如果選擇不解除勞動合同,則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并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同時還可以獲得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和醫療費等補償。
如果雇主與雇工之間僅僅是勞務關系,即雙方沒有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這種情況下雇工的受傷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在這種情況下,雇工遭受的人身損害屬于普通的民事侵權行為,雇主和雇工需要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對實際造成的損害進行按份賠償。賠償的范圍主要為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和護理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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