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資制度改革從哪一年開始的
●1978年至1984年:解放思想,恢復按勞分配原則。
●1985年至1991年:打破兩個“大鍋飯”,調整分配關系。
●1992年至1999年:確立改革目標,培育新的分配機制。
●2000年至今:工資分配制度全面深化改革階段。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取消職稱工資嗎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后,對于機關編制的工作人員,將不再實行職稱工資制度,而是轉為領取公務員的職務工資。而對于其他非機關編制的人員,則可以繼續保留原有的職稱職級工資,工資的調整也會根據個人原有的工資等級進行。
至于工資的增加,則需要經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資福利科審批,然后由財政部門撥款,單位財務部門只是負責執行發放工資的職責。因此,機關編制人員將不再享受職稱工資,而是按照職務工資標準發放。
對于非機關編制的工作人員,即使考取了職稱,也不可以直接領取新工資,需要由本單位的人事科或相關業務科室進行聘任,然后到人社局工資福利科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才能執行新的工資標準。
目前,考取職稱的難度相對較大,因此建議非機關編制的工作人員積極備考,爭取早日通過職稱考試,為自己的職業發展奠定基礎。
總之,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后,不同編制的人員將面臨不同的工資制度,機關編制人員將不再享受職稱工資,而其他人員則可以繼續保留原有的職稱職級工資,并在考取職稱后通過單位和人社局的審批,享受新的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進行薪酬制度改革
企業進行薪酬制度改革,首要任務是探索建立具有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新體制、新機制,協調推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人才激勵機制建設,實現人力資源工作全面協調發展。
創建企業科學激勵機制有四大作用:吸引優秀人才到企業,激勵員工達成企業與個人目標的統一,留住優秀人才,激發人才創新潛能。企業應合理配置人才,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與評價系統,為人力資源優化與開發創造良好條件。
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和用人機制,盡快落實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政策,營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環境。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能夠創造出良性的競爭環境,促使員工努力工作。
構造“四個體系”,以業績為重點內容,構建人才評價指標體系、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評價體系、適應公司發展戰略的管控體系、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體系。改革人才評價方式,完善人才評價手段,提高人才評價水平。
堅持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原則,完善收入結構,促進收入分配向管理、技術、技能等方面的優秀人才傾斜,切實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完善收入結構,促進收入分配向管理、技術、技能等方面的優秀人才傾斜。
完善企業工資總量決定機制,建立企業工效掛鉤制度。采取激勵措施,完善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將企業經營者薪酬與其責任直接掛鉤,積極推行企業經營者年薪制。
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是經營機制的重要環節,也是激勵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現行的崗位技能工資制,突出崗位要素在工資分配中的作用,加大轉變思想觀念的宣傳力度,實行以崗定薪,以貢獻定薪的分配制度。
正確處理“死工資”和“活工資”的比例,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企業文化特色、管理風格和水平狀況、激勵意圖和目標以及員工能夠接受的程度等因素,確定“死工資”和“活工資”的比例。
做好科技人員薪酬制度的設計工作,使科技人員較一般的工作人員總體上有更高的工資、獎金收入,體現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原則。
企業要發展,必須結合實際,對人力資源進行科學管理,以培訓為基礎,績效評價考核為手段,創建完善的激勵機制為保證,造就一批適應企業發展的領導干部、經營管理人員和員工隊伍。
通過培訓使員工更新知識、更新技術、更新觀念,為員工個人需要的滿足和自我價值的實現提供條件,是留住和激勵員工的一個有利措施。企業應系統規劃培訓,與員工的績效和個人發展有機結合,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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