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什么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
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1、用人單位提出,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員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取條件;3、員工存在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行為,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辭退員工滿足的條件都有哪些
在職場上,優勝劣汰這個詞是可以體現的淋漓盡致的,所以說,在工作中被人辭退的行為并不少見,雖然被辭退是大多數人都不想發生的額,但是辭退必然是有辭退的理由存在,那么在公司運行當中,我們想要辭退員工滿足的條件都有哪些?我整理了辭退員工滿足的條件都有哪些的內容為你解答疑惑。一、辭退員工滿足的條件都有哪些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條需注意兩點: a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根據其工齡等條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醫療并發給病假工資的期間,而不是勞動者病傷治愈實際需要的醫療期。醫療期期限要依據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來確定。 b對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二、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辭退原因不同,補償的標準不同。 (一)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 (二)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三、公司辭退員工流程 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決定人(單位主管、勞動者)遞交解除申請書; (二)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并報主管審批; (三)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設備等; (四)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 (六)給職工辦理黨、團、工會組織關系和檔案等轉移手續; (七)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單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事項; (八)給職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公司可以隨便辭退員工嗎
公司不可以隨便辭退員工。
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不是隨意辭退,具體分為以下情形:
1、過失性辭退:
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單位可以辭退員工的條件包括:
1、員工具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過錯;
2、或者員工不勝任原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等。
綜上所述,公司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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