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是怎么鑒定的
勞動能力鑒定如下:
1、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2、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1、 提出申請凡因工、因病需,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書面形式向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
2、 進行審查: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勞動鑒定的日常工作。勞動鑒定辦公室工作人員接到勞動鑒定申報后,應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申請的事項是否屬于勞動鑒定的內容。申請的勞動鑒定是否屬于本鑒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并符合要求。對申請書不明確,有關材料不齊備的,應指導申請人予以補充。
3、鑒定程序: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查決定受理的申請,可以根據鑒定情況,選擇程序。
綜上所述,勞動能力鑒定,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了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時,由法定的權威機構依法對工傷職工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作出的等級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法律分析: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如下:(1)提出申請。(2)審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人申報勞動能力鑒定的資料后,應當進行初審。(3)組織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受理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從醫療專家庫內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4)作出鑒定結論并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勞動能力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一)對照《職工工傷與職工病致殘程度鑒定》看是否構成傷殘及等級程度及護理依賴等級;
(二)制作《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并填寫《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礙鑒定申請書》;
(四)向勞動部門速交相關申請書及醫療材料(包括病歷、CT報告單等);
(五)領取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礙等級報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見,是否申請再次鑒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相關推薦:
工資拖欠不發怎么辦(公司一直拖欠工資不發怎么辦)
勞動工傷鑒定十級標準(工傷鑒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么)
上班期間受傷算工傷嗎(在上班時間受傷算不算工傷怎么理賠)
怎么追討加班費(怎么追討加班費)
試用期是否算勞動關系(試用期是否屬于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