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 計算方法: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 工資 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點工資; 2.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nèi)安排同等時間休息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工資計算公式: 日工資標準=月工資標準/21.75(天) 小時工資標準=月工資標準/174(小時)=日工資標準/8(小時)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下:
1、平時(超過8小時)加班費=月工資標準/21.75÷8小時×加班時數(shù)×150%。
2、雙休日加班費=月工資標準/21.75÷8小時×加班時數(shù)×200%。
3、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費=月工資標準/21.75÷8小時×加班時數(shù)×300%。綜合計算工時制下的加班費標準與方法:用人單位經(jīng)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nèi),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即8小時(或40小時),但如果計算周期內(nèi)勞動者的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則超過的部分應(yīng)視為延時加班。
一、拖欠加班費怎么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應(yīng)根據(j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nèi)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
2、用人單位應(yīng)該每月進行加班統(tǒng)計,并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tǒng)計為準。
3、考勤制度應(yīng)與加班制度相呼應(yīng),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于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5、在勞動關(guān)系存續(xù)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guān)系結(jié)束后一年內(nèi),如果勞動者主張權(quán)利、向有關(guān)部門請求權(quán)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二、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
2、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的加班。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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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作日 加班費 的計算方式:月 工資 ÷21.75÷8× 加班 小時數(shù)×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shù)×2倍; 法定節(jié)假日 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shù)×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 證據(jù) 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jiān)控錄像、 證人 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客觀:按照勞動部《關(guān)于印發(fā)的通知》,應(yīng)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如果實行標準工時制,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1.5倍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yīng)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yīng)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wù)后,用人單位安排其加班,應(yīng)當參照上述原則,按不低于計件單價的1.5倍、2倍和3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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