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賠償嗎
法律主觀:
員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賠償。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普通員工合同到期了不續簽有賠償嗎?
普通員工合同到期了不續簽有賠償嗎?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普通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存在賠償問題。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合同內容、公司規定以及當地法律法規來具體分析。
應該注意的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應支付其下崗費或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如果員工發現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沒有續簽合同或提出延長合同期,可以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發現問題難以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投訴或起訴。
總之,在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下,受到法律保護的員工可以通過合法渠道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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