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婚姻不僅僅是一紙契約,也是夫妻雙方愛情的見證。但是相愛容易相處難,愛情可能會敵不過現實中的柴米油鹽,以致于兩人要分道揚鑣。那么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呢?
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1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一、登記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登記離婚的證件材料
l、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2、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的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協議離婚的程序
1、辦理離婚的夫妻一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5、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2
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行政登記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行政登記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離婚必須由具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本人進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去登記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離婚時首先需要確認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肯定其夫妻身份的有效證明如《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的,則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原則上不應當按照登記離婚的程序解除。基于上述考慮,《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中明確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自愿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所以在辦離婚的.時候必須是年滿18歲的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必須體現自愿原則。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自愿”的基礎,不能是因為吵架沖動,誘騙,敲詐,強迫等行為是,不允許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強調的是雙方各自的離婚意思表示必須是真實的。
3、財產分割協商一致
財產分割問題很容易致使離婚的夫妻最后對簿公堂,這也是協議離婚里比較難達成一致的條件,地區為這是頭等大事,很多夫妻之所以無法達成協商,才變成了訴訟離婚,這樣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而法律在財產分割時,應體現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而且本來離婚就是感情破裂,想要退讓幾乎是很難辦到的事情。
4、子女撫養問題
父母離婚最無辜的就是子女,所以離婚后子女的妥善安置問題也是至關重要的事情,在協議離婚之前男女雙方對子女的撫養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必須完成協商。兒女還不能夠完全獨立生活的,比如還在接受高中以下的學校教育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喪失了勞動能力的,在協議離婚時必須做好安排。
注意事項:
現在由于城市開發拆遷,很多夫妻都會選擇離婚來騙取拆遷補償,其實這是違法行為,對于協議離婚,當事人必須慎重。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并對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超生罰款如果離婚還是要罰的,仍然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是在現在開放三胎的背景下,罰款可能較之前輕一點。
法律依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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