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幾種病不能離婚
以下幾種病不能離婚:
1、性病;
2、嚴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癥、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類型的嚴重精神病;
3、重癥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類型的傳染性、遺傳性疾病;
5、麻風病。
雙方離婚有一方不同意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夫婦雙方在有病期間能不能離婚
在有病期間,夫婦雙方是否可以離婚?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規定,夫妻雙方在自愿的情況下可以離婚。離婚是民眾的基本權利,無需考慮任何健康因素。
離婚流程包括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和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中需要明確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結果。法律規定離婚過程中有一段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的三十天內,任何一方若不愿意離婚,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冷靜期結束后雙方仍決定離婚,需再次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若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在有病期間,夫婦雙方仍然決定離婚,按照上述流程執行即可。法律并未因一方有病而限制離婚的可能性。若有任何爭議,也可通過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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