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女方名字離婚后房子歸誰
房產證是女方名字離婚后房子的歸屬如下:
1、一般情況下,需要雙方協商一致,攜帶身份證件、房產證、離婚協議等材料,向不動產登記中興申請不動產變更登記;
2、經不動產登記中性確認申請符合條件的,即可依法核準去名。但若雙方就房產是否去名提起訴訟,且法院依法判決去名的,則自該判決生效時,即可認定已經去名,無需辦理手續。
離婚房屋過戶手續費: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工本費20元。
協議離婚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離婚后新房還沒辦理房產證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一)如果在離婚時沒拿到房產證的,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按照目前的情況,要是在離婚時還沒取得房產證的大部分是由于現在房子還在還貸中,因此還沒拿得房產證。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想要分割房產的話,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者是說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二)離婚過后,當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產證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訴。雖然法院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予處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貸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產證的時候就可以另行起訴確定分割。所以,當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著,拿到房本之后在確定具體的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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