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果房子賣不出去怎么辦?
離婚如果房子賣不出去怎么辦?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還有大部分沒有還完。。。兩個人結婚以后的財產屬于夫妻財產,假若男方或者女方提出離婚,那么其中的一部分財產分給男的或者女的,若果,一棟房子是兩個人一起蓋得,離婚以后老婆跟老公各分一半,若果,那棟房子只有男方一個人蓋的。那么離婚以后女方就沒份,夫妻共有財產,指的是,結婚之前的所有積儲,包括支出的費用以及收入的費用等
離婚房子一方不同意賣怎么辦
如果該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且該房屋的產權證上有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可以通過訴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從而對達到變賣房產的目的。因為如果雙方都不同意對方對于房產的分割方案,由法院主持的情況下,基本都是按照拍賣的方式處理。將房屋折價分割財產,一方可以要求對方給付相應的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房子一方堅持不賣怎么辦
一種就是一方得到房子,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或者評估價給對方另外一半的補助。還有一種就是兩個人協商一致將房產出售,然后每人一半的房產,但是如果是一人得到房子,讓得到房子的人給另外一方補償房款的費用,在合理期限內沒有補償,那可以申請法院查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房子一方不同意賣怎么辦
如果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一方不同意賣,可以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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