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地的使用年限
法律主觀:
劃撥土地并沒有使用年限限制。如果《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規有關于 劃撥土地使用權 年限的規定,則依照該規定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土地使用權 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權 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七條
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無償收回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并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出讓。
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并可依照本條便的規定予以出讓。
劃撥土地是永久產權嗎
劃撥土地不是永久產權。不動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其具體規定為:住宅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七十年,商業用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四十年。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地役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地役權期限;
5、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決爭議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劃撥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多長時間?
1)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這并不表示可以無限期、無條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這時,原土地使用隨之終止。
我國公民對國家土地有使用權,但這需要建立在取得土地使用證的基礎上。我們知道,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個人或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包括了劃撥、轉讓等等,那劃撥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多長時間?我將針對這個問題在以下文章中為您詳細說明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多長時間? 1、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這并不表示可以無限期、無條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這時,原土地使用隨之終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2章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批準權限報經批準后,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二、土地使用年限的相關規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期限并沒有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政府未取回該土地的使用權,土地可以一直使用。而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就有使用年限的規定,如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用地的使用年限則為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可以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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