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于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規定,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為了保障夫妻雙方權益,對于夫妻共有房屋,應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房屋登記。涉及范圍如下:1、向開發企業購買商品房如屬夫妻共有的,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簽訂。2、已以夫妻一方名義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仍未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屬一次性購買并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可憑預告變更登記申請書(須開發商蓋章)、夫妻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戶口簿、婚姻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等)、房地產預告登記證明等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變更登記,增加配偶姓名;屬銀行按揭并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及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可憑預告變更登記申請書(須按揭銀行、開發商蓋章)、按揭銀行同意增加配偶姓名的證明、夫妻關系證明、房地產預告登記證明等材料由夫妻雙方、按揭銀行共同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變更登記,增加配偶姓名。若已具備辦證條件的,可憑上述材料在辦理房產證同時申請增加配偶姓名。3、對于原已以夫妻一方名義辦理了《房地產權證》的,可憑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夫妻關系證明、《房地產權證》等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增加配偶姓名;如屬銀行按揭的,可憑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按揭銀行同意增加配偶姓名的證明、夫妻關系證明、《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他項權證》等材料,由夫妻雙方、按揭銀行共同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增加配偶姓名;4、對于自建、購買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夫妻共有房屋,在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時均應以夫妻雙方名義申請辦理。若原有辦證資料為一方名,均可憑夫妻關系證明等材料,直接以夫妻雙方名義申請辦理房產證。
根據國家規定: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想要兩個或者多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產,購房者可以在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同樣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前者封面是紅色的,也被稱為大紅本,這個證只有1人所有。后者封面則是綠色的,一人一本,可以歸多人所有。
法律上來說,房產證上“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然而房產證加名字并非易事,需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涉及某些費用,而且婚前、婚后也會不一樣。想要改動房產證上的名字有幾種不同的方法,涉及到產權、債權、稅費等各種問題,而且房產證改名字對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貸款未償清有不同解釋,不同情況的辦理費用也不相同。買房時,如果房產證寫的是夫妻兩人的名字,后期遇到某些突發事件,需要再加一個名字進去,這個時候,需要先去房地產交易中心去做房子的價值評估,加名字屬于房屋買賣的一種行為,辦理添加名字,要交相應的契稅。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夫妻之間在房產證上增減姓名較為簡單,因為對于婚后購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不管要在房產證上增加還是刪減名字,只要雙方同意,直接去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即可。但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產,并已辦理房產證,則不能直接申請添加配偶一方的姓名。夫妻以外的其他關系,包括子女、父母、朋友等要增減房產證上的名字,一般只能通過買賣或贈與的方式來實現名字增減。
一、房產證最多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一般來說,相關部門對于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是沒有個數限制的,所以,在購房者購買房屋的時候,購房合同上可以簽名的個數是無限制的,想要把自己親朋好友的名字加上去都可以。而房產證也是一樣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房產是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在法律上即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所以從理論上來講,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沒有個數限制。
二、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1、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
有很多處于戀愛期的情侶都會認為,房子是買來結婚之后自己和另一半居住的,所以房產證上面就應該寫上雙方的名字,但是,一旦房產證上面寫了夫妻兩方的姓名,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
2、寫父母的名字
在自己子女房子的房產證上面寫自己的名字,這是現在很多男方家長的想法,因為他們一般都認為,雖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但畢竟戀人們還沒有登記,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時候分手了該怎么辦。而且現在房屋的首付還是有很多都是父母出資的,戀人們并沒有什么投入,因此寫父母的名字也比較保險。
3、寫雙方父母和準夫妻的名字
有不少的人都認為糾結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是一件麻煩的事情,所以還不如在房產證上面把雙方的名字都寫上,這樣大家都有權利,公平合理。通常來說,這樣的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
4、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出資或者是一方家庭出資去進行購買的,那么在寫房產證名字的時候,肯定最好就寫出資方的名字,因為夫妻結婚以后,如果沒有婚前協議關于夫妻婚后財產歸屬的約定,那么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婚后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面對于名字的數量是沒有限制的,所以如果大家想寫幾個人的名字都是可以的,但是在房產證上面寫名字是大事,大家一定要考慮清楚再寫。現在很多夫妻還沒領結婚證就一起購買房屋,那么對于這樣的情況就屬于是準夫妻買房,和夫妻婚后共同買房是有一定差異的,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約定好房產所占份額,這樣就不會存在婚后加名字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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