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1、起訴書的格式數量應符合規定。2、屬于本院管轄。3、附有擬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目錄。4、證據目錄上所載明的主要證據復印件齊全。5、有隨案移送的贓款贓物的,贓款贓物要與清單相符。6、有隨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與清單相符。民事案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立案:1、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3、有明確的被告。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5、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法律分析:(1)地域管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針對合同案件還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針對侵權案件,還可以由侵權行為地的法院來管轄。所以,你必須到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去立案,才會被受理。比如,被告人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北京朝陽區,就應該由北京朝陽區的法院來管轄。 (2)級別管轄。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區、縣一級的基層法院管轄。如果案件標的額很大,如超過5000萬,就應當在北京一中院或者二中院來受理,而不是區縣的基層法院受理。 2、去該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派出法庭立案 基層法院一般都設有派出法庭,有的地方由法院的立案庭統一立案,然后分到下面法庭審理,有的地方則分散到各法庭立案,最好事先打電話咨詢相應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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