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轉讓,許可使用
專利的轉讓協議需要有專門的機構辦理嗎,如果僅是兩方簽訂協議是否有效?另取得受理通知書的是否可以進行轉讓或許可使用? 專利只有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才能顯現其效用。專利轉化的途徑是多樣的,其中專利轉讓和許可使用是主要途徑。如何理解專利轉讓與許可使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環節?下文將其進行全面的介紹。
一、什么叫專利權轉讓與許可使用?
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的整個專利權全部轉讓給受讓方。
專利許可使用,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使用權允許被許可方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使用。
專利權轉讓與許可使用,均需通過簽訂書面的方式予以認定。專利轉讓合同的成立,須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登記和公后才能生效。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專利權轉讓,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單位和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專利許可使用又稱專利實施許可,通常以書面合同形式出現,這種合同被稱作專利許可證、專利許可合同。有關這種合同的訂立、履行也叫做許可證貿易。它具有以下特征:
(1)專利許可使用是以專利權的有效存在為前提;
?。?)專利許可使用是以轉讓專利實施權為內容的交易;
(3)專利許可使用在時間上受到專利權期限的限制;
?。?)專利許可使用在范圍上受到專利權地域性的限制;
(5)專利許可使用受到貿易策略、履行能力和銷售組織等要素的限制;
?。?)專利許可使用在貿易伙伴、審批程序以及法律調整上受到限制。
二、專利許可有哪幾種類型?
專利許可的種類可根據其性質、范圍、權限來劃分。按許可性質劃分,可分為合同許可、計劃許可和強制許可。按許可方所授予被許可方的權利和范圍大小,可分為:
1、獨占許可
是指被許可方不僅取得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實施某項專利技術的權利,而且有權拒絕任何第三者,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其他人在規定的時間、地域內實施該項技術。
2、排他許可
亦稱獨家許可,即在一定地域,許可方只允許被許可方一家而不再許可其他人在該地域內實施其專利,但許可方仍有權在該地域內實施。就是說,獨家許可除了不能排斥許可方本人實施以外,與獨占許可基本相同。
3、普通許可
亦稱非獨占性許可。是批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使用某項專利,同時許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該地域內使用該項技術,以及再與第三方就同一技術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
4、從屬許可
又稱從屬許可。這種許可的被許可方在得到許可方同意的條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分許可的條件必須在許可合同中予以說明,如未說明,即使是獨占許可,也不能認為具有再許可權。
5、交叉許可
又稱互惠許可、相互許可、互換許可。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在一定條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專利實施權的一種交易。交叉許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費支付,僅限于交換技術范圍及期限等。如果兩項專利的價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給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三、專利許可有哪些程序?
1、當事人的選擇
?。?) 許可方對被許可方的選擇:一是確認被許可方的法人資格和經營范圍。如果被許可方缺乏進行許可貿易的主體資格,不具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條件從事許可貿易的能力,就不能成為貿易的伙伴。二是評估被許可方的實施條件和資信狀況。實施條件,是指被許可方具有與使用專利技術相適應的生產工藝、原材料、廠房設備、必要的生產操作技術人員,以及有效的經營動作機制和銷售市場網。資信狀況,是指被許可方的實施誠意和履約信譽。
?。?) 被許可方對許可方的選擇:要求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所許可專利技術的真正所有權人或僉持有人;分析許可方所提供的專利有效性的強度、技術本身的價值以及市場大小和長遠的需求;明確許可方為實施專利技術所提供的技術協助、服務和其他方面的范圍;調查許可方的技術實力、經營作風和商業習慣。
2、機會研究
機會研究是探求所設想的專利項目實施的機會是否存在。其研究結果,用項目建議書表達。
機會研究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一般性的機會研究”,通常是指或立足于地區,或立足于行業,或立足于資源優勢而作的探求發展機會的研究。再一類是“特定項目的機會研究”,通常是從盡可能多的“一般性的機會研究”的信息,例如各種規劃、統計、研究報告來鑒別某個項目意圖,并把意圖轉化為值得進一步分析研究的各個因素。一個項目的意圖,也許是想改進、發展或開拓某種專利產品的生產與銷售,那么就應該通過對規劃、統計、研究報告等所提供的信息分析,來驗證和修訂原來的項目意圖。
機會研究就其實質來說是探求機會,即經過研究驗證擬實施項目的機會是否存在。機會如果存在,就可以考慮進入可行性研究。
3、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的所有內容,進行個別的和綜合的深入調查、分析和研究,提出具體的而且是可行的項目實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①概述與結論;②項目背景與歷史;③市場與項目規模,包括:需求與市場分析、產品及銷售預測、生產規劃、生產規模;④原材料與投入,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動力(公用系統)等投入的分析與供應規劃;⑤地點與場址,包括:地點與場址選擇以及環境影響的分析;⑥工程,包括:技術、設備選擇的分析和土建工程的配合,工程規劃;⑦項目組織與管理費用;⑧勞動力,包括:工人與職員;⑨項目實施進度;⑩財務與經濟的分析評價。
4、評價與決策
所謂評價與決策,就是把擬議中的項目放在經濟與社會的整體內加以分析,研究項目對經濟、社會的作用、貢獻與影響,然后作出實施或放棄項目的決策。
5、談判與簽訂合同
談判是簽訂合同的前提,簽訂合同是談判的結果。談判過程是雙方努力尋求對方都能接受的妥協點的過程。在談判前,要擬定談判方案,確定總體目標、具體策略、可能發生的分歧和解決的辦法;對在哪些條款上寸步不讓,哪些條款可以做些交換等,都應做到心中不數。在談判時,要充分運用好各種資料數據,采用靈活的談判技巧,爭取更多的利益。在起草合同條款時,要求做到文字簡潔,結構嚴謹,內容完整,責任分明,引用法律條款準確。正式簽字前,要反復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確保萬無一失。
6、合同審批與備案
一般專利許可合同,當事人簽字即可生效;但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應報專利局備案,涉外的專利許可合同,則應按照規定,分別批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省、市、自治區以及計劃單列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廳、局、委審批。
7、合同審批與備案
合同經過審批、生效后,執行合同的各項具體事務就由當事人雙方來進行。由于不同合同標的不同以及其他差異等,合同的執行并無固定模式,基本原則是:雙方都應自覺履行自己在合同上所承諾的義務。
專利轉讓需要哪些手續,多少費用
辦理專利轉讓需要個人與企業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后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一、在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應當提交如下: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根據《專利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六十條之規定和第七十二條:“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本法規定的其它權利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敝幎?,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受國家律保護。
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就其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或者授權后的專利權,可以通過訂立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轉讓合同,將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或者專利權轉讓給受讓人并收取一定的價金。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合同,是指讓與人將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或者專利權移交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必須是合法持有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可以作為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的技術轉讓費后,轉讓人提供專利技術資料。
專利技術的說明書規避了核心技術或者對核心技術作了模糊處理的,技術轉讓人應該在移交技術資料時,作必要的技術講解。直到受讓方能夠按照技術方案施工為止。
擴展資料:
受讓人
受讓人是指通過合同或繼承而依法取得該專利權的單位或個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之后,如果獲得了專利,那么受讓人就是該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轉讓后,受讓人成為該專利權的新主體。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雙方約定發明創造的申請專利權歸委托方,從其約定,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如果單位或者個人之間沒有協議,構成委托開發的,申請專利權以及取得的專利權歸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技術。
繼受了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之后,受讓人并不因此而成為發明人、設計人,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也不因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而喪失其特定的人身權利。
從專利實施權的角度講,受讓人還保護專利實施權的受讓人,也就是指通過合同約定,獲得專利實施權的法人或個人,包括獨占實施許可人、排他實施許可人和一般實施許可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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