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后,立案至開庭需耗時多久?
無論是刑事案件抑或民事糾紛,法律并未明確規定二次上訴之后的立案與開庭時間,而是交由具體案情決定。
然而,針對二審案件,法律劃定了法定審理期限。
例如,刑事訴訟的二審審理期通常為兩月,特殊情況下可延期;
而民事案件則為三個月,需延長期限時需經法院院長批準。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相關推薦:
車禍傷殘怎么鑒定(車禍傷殘鑒定流程及費用標準)
不立案就抓人(如果不立案是不是就沒事了)
對方上訴立案(法院判了 對方上訴 最后法院怎么判)
怎么鑒定醫療過錯(鑒定醫療過錯之方法)
在哪做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去哪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