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tài)或利用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tài)而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有暴力、脅迫或者使用其他手段使被害女性不知抗拒或不能抗拒 情形之一者即定為強奸罪。
強奸取證只需要證明以上3種情況中的一種就足以定罪。
“暴力”取證要點:身體傷害如淤青、傷痕、生殖器損傷。“暴力”情形取證一般比較容易,以雙方身體外觀損傷為證據,受害人在對方身體上留下的痕跡也是有力證據。
“使被害女性不知抗拒或不能抗拒”的 情形多半是灌醉、迷藥等手段,通過法醫(yī)鑒定可以很清楚的得到證據。
“脅迫”的情形比較復雜,口頭脅迫,書面脅迫,持刀脅迫,揭發(fā)隱私、毀壞名譽引起被害婦女的恐懼心理,使之不敢反抗,從而實現強行性行為。取證調查脅迫事實為準,性侵現場情形及遺留物(如體液、衣物等)為佐證。
不管何種情形的強奸行為都要立即撥打110報案,要求公安機關立即立案、取證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不受理或者懈怠、拖延的,受害人可以向同級檢察院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檢察院會要求公安立案偵查,法院直接受理會親自審理。最重要的還是證據(傷痕、體液,法醫(yī)鑒定結果)和及時報案。
上面三個國家機關都不作為或者相互推諉的,可以投訴到紀委,也可以找那些敢于報道事實的媒體和法律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
案例:x婦哭訴遭“客戶”強暴,公安懈怠還釋放強奸犯,其夫欲跳樓求公道,鳳凰衛(wèi)視來報道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4004/01510a33-be63-e359-9fb1-e9c04837d2e2.shtml
希望有知識、有法律意識、有責任感正義感的人一起來完善法律,規(guī)范執(zhí)法者的行為,嚴懲執(zhí)法者玩忽職守、違法違規(guī)。
法律分析:強奸罪取證一般最先考慮從受害女性的陰道內提取犯罪嫌疑人的精液。除此外,還應當著重從受害女性身上以及犯罪現場提取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遺留的毛發(fā)、皮屑、體液、纖維、指紋、掌紋、腳印等相關證據。此外,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后,第一時間報警并去醫(yī)院或者法醫(yī)保全證據,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犯罪嫌疑人線索。殘留在體內的精液在經過一定時間后,就無法再被檢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jiān)護、收養(yǎng)、看護、教育、醫(y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fā)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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