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對故意殺人審判一般多久能結案?
故意殺人罪的一審期限一般是2到5個月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故意殺人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涉嫌故意殺人罪是否有權上訴?
涉嫌故意殺人罪也有上訴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對故意殺人案的審理時間也沒有什么特別的規定,若案情特別簡單,法院在兩個月內就可以宣判。不過,一審的判決結果出來后,不管是受害人還是犯罪嫌疑人,如果對判決結果有爭議,都可以通過法定途徑處理。
一、故意殺人犯罪追訴時效規定是什么?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追訴,或者無罪釋放。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后,仍然可以追訴。
上述我國刑法所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是根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確定的,這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在追訴時效期限上的具體體現。因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會危害性程度,一種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可能達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規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二、追訴時效期限的其他規定解釋
因為行為人在前罪的追訴時效期間內又犯新罪,表明其并無悔改之意,前罪所體現的人生危害性并沒有消除,從刑罰特殊預防的目的出發,因而對前罪的追訴時效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故意殺人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不過也有特殊的情況,也就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是經過20年還被追訴不是沒有可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在刑事法律法規中對于追訴時效期限的規定,體現了刑法嚴厲外表下,溫柔的一面,也是因為時間跨度太久的案件,證據證明的收集、判決對方有罪的難度太大,司法成本過高,才會有追訴時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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